刘琳坚持第1800天分享(2022/10/15)
假设1:创造解决方案是通向解决问题的捷径。解决方案不一定和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关系,这个假设可让当事人将更多的时间用来探寻如何达到目标,而不是如何寻找问题的原因。这里有两个重要的问句:“如果你的问题解决了会有什么不同?如果你的问题不再出现,那会是什么样子?”
假设2:认为当事人已经拥有了解决问题的经验。这个假设是说,问题不会以相同的程度一直存在,要找出当事人不受问题困扰的时候。这时要带领当事人仔细探寻过去的资源,并找到解决问题的这些迹象,深信当事人在过去已经拥有解决问题的经验了,只是这些经验被掩盖了,被当事人习惯思维的归纳法掩盖起来了。我们常用或好或坏的二元对立方法来判断事物,如果用百分比来判断事物,就能对事物本身产生较为全面客观的认知,会发现一件事情是由好与坏共同组成,只是两者存在的百分比不同而已,如此会令当事人从一个新的角度去看待事物,解决问题。焦点创造出一个语言框架,当事人可以将注意力聚焦到自己的经验上。如果我们成功地把当事人的注意力引导到这些方面,当事人的能力就会被激发,并且有意识地使用起来。
假设3:当事人是自己生命的专家。我们相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观世界已经具备了足够的知识,而且是绝对独特的知识,当事人是自己世界的专家。咨询师的经验、建议和创意只是自己的,不会完全适合客户的主观世界。这就是为什么不给客户提建议或提示,而让其自己去挖掘解决方案的原因。
对当事人状态是好是坏的判断不应由咨询师作出。如果当事人认为不是问题,那就不是问题。咨询师只针对客户想要探寻的那部分进行工作。应由当事人自己来界定什么是问题,什么是目标,什么是解决方案。咨询师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仅仅是指向月亮的手指,只有当事人才是那个真正的月亮。
帮助当事人不一定要全部了解和知道当事人在说什么、当事人所说的内容是什么。见到当事人时不要带着任何假设、偏见或价值去判断,要相信即使不能完全了解当事人所说的内容,我们也可以真正地帮助到他们,因为当事人是解决自己问题的专家,我们只需做好我们的过程专家,提出能帮助他们的问题,欣赏地倾听,给予资源的反馈,保持放松的状态,享受未知的自由。咨询师不需要了解,甚至不需要理解内容,也能够帮助到当事人。因为我们只是指出思维的方向,我们并不是思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