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明知有害而为之。对企业而言,那意味着社会影响和社会责任。企业作为社会一员,必须对社会承担责任。如果因为一己私利,为了赚取更多的钱财,对社会造成破坏,这个企业就不可能长久地生存下去。
另一方面,作为社会一员,企业也必须满足社会的各种需求,在经济绩效贡献之外,承担更多让社会健康发展的责任。德鲁克先生说过,只有把解决社会问题转化为有利可图的商业机会,才能够彻底解决。因为只有成为商业机会,解决社会问题才能够长期持续,并吸引更多资源参与。
还有,当管理层真正聚焦在企业长期的绩效发展上的时候,就必然关注内部工作的有效性和员工创造成就,管理人员执行其自治职能,拥有必要的自主权对其使命和目标负责,保持着“公开”特性。我们赞同对有成就的经理人员给以适当的激励,而并不支持因为是领导者,拥有某种地位而无需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以上三点互相促进,相互支持,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企业高层所需要的是能够在短期利益和长期生存之间达到平衡,每个企业的稳健发展是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和纽带。企业需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就好像社会的“经济细胞”,推进功能社会需要健康“细胞”的正常运行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