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项目集经理在启动项目集过程被指派,核心项目集管理和治理团队(包括项目集管理办公室、指导委员会、治理团体成员、关键顾问和顾问委员会)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建立项目集基础结构的一部分被指派。虽然没必要全职分配到项目集,这些关键干系人在确定和开发项目集的基础结构要求上,是起作用的。除非由项目集全职使用,治理团队可能不包含在项目集资源计划中。
项目集需要资源如人力、工具、设备和资金用于管理项目集。这些与项目集内管理单个组件的资源是分开的。多数项目集的资源和费用在组件层面进行管理(参见4.3.2.4节所描述的项目集能力计划)。项目集资源计划只包括本质上或完全由项目集管理或治理职能使用的资源。
项目集基础结构定义了必需的支持结构和能力,包括人力和材料资源,并且考虑了项目集的独特的挑战和需要,以及组件如何接口。对于大多数项目集来说,项目集管理办公室形成了项目集基础结构的核心。
指导和管理项目集执行是管理项目集管理计划的执行的过程(见图4-9和图4-10)。这个过程是执行过程组的一部分。这个过程确保组件与项目集的战略方针和商业论证保持一致。它的整体目的是根据批准的项目集管理计划,为组织提供全部项目集组件的聚合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