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其实就是要在一个可能的交集里面,找到一个点,一个方案,大家都能接受。有交集,就有协商的余地。这是谈判的本质与核心所在。
2-谈判者的高明之处,不是讨价还价,而是能够最快速地发现几个问题:
A.双方的利益有没有交集,交集在哪里;
B.双方各自的谈判筹码和底线在哪里,如何逼近到对方的底线;
C.如何作出妥协,如何用尽可能少的付出,获得必须要拿回来的东西,而不是执迷于你想要的东西。这可以用英文来表述,在谈判中,Must是“必须要拿回来的东西”,而Want就是可有可无的“想要的东西”。明确了Must,你就可以去有创造力地变更方案。
3-谈判桌上的谈判对象,从来都不是只有一件物品,而是有一组东西,什么价格、质量、交货时间等等。在谈判之前,必须要想好在一次谈判中,有多少个选项等着你,在这些可能的选项中,优先顺序如何,哪些是底线。只有明确了这一点,在谈判现场,你才能够变通,才能像摆拼图一样搞出一些新方案。
谈判不是非黑即白的选择,不是要么谈得成,要么谈不成。一定要认识到,中间有很多选项,很多的变通。有选项、有变通,比一下子把事情搞僵了重要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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