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子园》读后感
刘庆邦的《苇子园》,个人还是很喜欢的,文笔很生动,对人物的神情动作语言,都刻画地很有画面感。
尤其印象深刻的是文章的开头,像是电影镜头,从郁郁苍苍的苇子林开始,慢慢往深处移,绿色缝隙里的一角白墙,沿着墙前的一条小径,镜头终于来到了一户人家。
还没完,镜头里出现一个男孩,吹着芦笛; 一位妇女,新衣新裤; 一条黄狗,四只蹄子轻快地颠着。这段描写很是鲜活有趣,把读者的心情也点亮了。
可主角还没登场呢,镜头一转,从隐藏在芦苇丛的村里小伙子们的视角,望着那所房子,他们在等啥呢?原来是等一个叫小青的姑娘。
这个开头真是很吸引人,有空间感,有层次感,还有悬念,加重了小青在读者心中的分量。
接着,笔锋一转,有两个人不像其他小伙一样,偷偷看小青,他俩喜欢的程度自是更深,同时也说明这两人人品不错,要看也要光明正大地看。
两人,一个是读过书,会吹笛子的梁子,他追求小青的方法是去她家屋后的塘子钓鱼,吹笛子给她听。另一个是会做各种手工的巧手柱柱,他的方法是给小青的弟弟做小玩意儿,走家人路线,但手巧嘴笨,经常词不达意。
最后,两人都没好意思表白,都遗憾错过,小青嫁给了一个外村人。这很符合刘庆邦的风格,带些残缺的爱情,结尾还要让他们都再见个面,空留遗憾。
总的来说,这篇《苇子园》描写生动,语言简练轻快,值得我们写作时好好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