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浩明评点曾国藩家书之致诸弟【1044】2024-9-10
致诸弟
咸丰四年1854八月十一日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四弟足下:
久未遣人回家,家中自唐二、维五等到后亦无来信来,想平安也。
余于二十九日自新堤移营,八月初一日至嘉鱼县(隶属于湖北省咸宁市)。初五日自坐小舟之牌洲看阅地势,初七日即将大营移驻牌洲。水师前营、左营、中营自又七月二十三日驻扎金口。二十七日贼匪水陆上犯,我陆军未到,水军两路堵之。抢贼船二只,杀贼数十人,得一胜仗。罗山于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六日得四胜仗。初四发折俱详叙之,兹付回。
初三日接上谕延寄,余得赏三品顶戴,现具折谢恩。寄谕并折寄回。(曾氏离京之前已经是朝廷礼部侍郎,因母丧守制,并未贬官)余居母丧,并未在家守制,清夜自思,局蹐ji不安(局促不安、谨慎小心)。若仗皇上天威,江面渐次肃清,即当奏明回籍,事父祭母,稍尽人子之心。诸弟及儿侄辈务宜体我寸心,于父亲饮食起居十分检点,无稍疏忽,于目前祭品礼仪必洁必诚,于叔父敬爱兼至,无稍隔阂。兄弟姒娣sidi(即娣姒,妯娌)总不可有半点不和之气。凡一家之中,勤敬二字能守得几分,未有不兴;若全无一分,未有不败。和字能守得几分,未有不兴;不和未有不败者。诸弟试在乡间将此三字于族戚人家历历(清楚明白,分明可数)验之,必以吾言为不缪也。诸弟不好收拾洁净,比我尤甚。此是败家气象。嗣后务宜细心收拾,即一纸一缕,竹头木屑,皆宜收拾伶俐,以为儿侄之榜样。一代疏懒,二代淫泆yinyi(放荡),则必有昼睡夜坐,吸食鸦片之渐矣。四弟、九弟较勤,六弟、季弟较懒。以后勤者愈勤,懒者痛改,莫使子侄学得怠惰样子。至要至要。子侄读书外,教之扫屋、抹桌凳、收粪、锄草,是极好之事,切不可以为有损架子而不为也。
前寄来报笋殊不佳,大约以盐菜蒸几次,又咸又苦,将笋味全夺去矣。往年寄京有报竹,今年寄营有报盐菜。此虽小事,亦足见我家妇职之不如老辈也,因便付及,一笑。烦禀堂上大人。余不一一。
兄国藩手草
坐小舟至京口看营,船太动摇,故不成字。
评点:前二品侍郎获赏三品顶戴
曾氏此时随水师中营驻扎在湖北金口镇,下距湖北省垣仅六十来里。一场大仗在籍,而曾氏的家信却以很大的篇幅来谈“奏明回籍,事父祭母,稍尽人子之心”及“勤”“敬”“和”三字,并谆谆叮嘱家中子侄除读书外,还要扫屋、抹桌凳、收粪、锄草、不可摆官宦人家的架子。
谨遵礼法,严格家教,这无疑是曾氏的一贯作风,于这一层表象之外,我们还可以再看出点什么吗?笔者以为,此信还透露出这样一个消息:截至八月中旬,亦即武昌之役打响之前,曾氏本身尚未有“收复江宁,荡平妖氛”的远大抱负,他只想在取得阶段性成果后,见好就收,回籍守制,静候明年服阙复官。
曾氏当时已经四十四岁,且身体并不强壮,出自书斋,对军旅并不内行,这些原因都使得曾氏不可能将自己列入“平乱”之才中。湘军毕竟是临时性的团练,且出省之前战事败多胜少,也很难将它看做一支能够收复江南的劲旅。曾氏见好就收的想法,在当时来说,应属明智之举。除此外,可能还有一个隐藏于心中的原因。
笔者(唐浩明先生)猜想,这问题出在打下岳州后,朝廷的赏赉shanglai(赏赐)上。
曾氏在多次败仗后,终于在七月下旬打下岳州府,并肃清岳州城周边地区,这是湘军水陆二师自组建以来所取得的最大一次胜利。这次战役过程中,他曾两次驰奏捷报,喜悦之情难以自抑。而朝廷对他的奖励,只是“着赏给三品顶戴”。曾氏在京时已是礼部侍郎,正二品,“三品顶戴”的赏赐对他来说,已不是奖励。是不是那时朝廷就已经因对《讨粤匪檄》的不快而对他怀有猜忌,有意压抑他呢?应该说也还为时早了点。打下岳州是曾氏和湘军的大仗,但在朝廷看来,还算不了什么。此刻朝廷盼望是是有更多人为它卖命,为它收复失地。奖赏曾氏以激励他人,是朝廷思考问题的主要出发点。既如此,为什么不给曾氏更大的奖赏呢?笔者(唐浩明先生)以为,这主要是限于制度的原因。曾氏已是在籍守制之人,原先的职务与品级都已不存在,他已是无品无级的布衣,所以不必考虑他原先的品衔,而给以三品顶戴,从一般的情理而言,也可以说得过去。但此刻是什么时候,怎么能循常情常理?曾氏若从这个角度来想,心里便会很不愉快,这个湘军的统领还有什么当头?千辛万苦,置生死于度外地带兵打仗,即便再打胜仗,朝廷也将你当一个布衣身份看待,下一步的奖励也不过二品而已;回家舒舒服服地呆着,再过一年释服后不也是一个正二品侍郎吗?曾氏尽管追慕圣人,但他不是圣人,他一定会有这种常人之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