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第336条辨: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原文解释】伤寒病,四肢厥冷五天,发热也是五天,若到了第六天,四肢厥冷应当再现,若不出现四肢厥冷的,则会自行痊愈。这是因为四肢厥冷总共只有五天,而发热也是五天,四肢厥冷与发热时间相等,阴阳趋于平衡,故得知会自行痊愈。
伤寒病,如果是冷五天,热五天,第六天当复厥,不厥者,自愈。也就是说第六天应该再回到冷,这个病不是在进行中,如果说,第六天以后开始热起来,或者是不冷了,这个病就自己会好。
所以,厥不过五日,以热五日,这样就知道自己会全愈。五天都是纯阳,九天就不好。五天没有过一候,都不是危险的症状。如果是持续的冷下去或者是持续的嫌麻烦下去,超过九天就不好。一般五天就没有什么问题。
这个条辨讲的就是昏迷了五天,又热五天,到第六天的时候应该发冷的,结果病人不冷了,就是病会好了。代表胃气恢复了,就不会冷了。
伤寒病的来路是厥阴,因为厥阴才有寒热之疾,厥逆五天,发热五天。加入第六天就应该阴寒盛,又该厥,但是此时不厥,厥热相平,说明寒邪退了,阳气恢复也没有过多,所以不治自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