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书名的英译是“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其中"unlikely"指的是不一定有把握的,不太可能的。的确,这一次"朝圣"(并不能准确说是一次朝圣,毕竟哈罗德本身不信教,但可以说是一次寻找“我是谁”这个答案的一次“朝圣”吧)从一开始就是那么荒谬,甚至有点可笑,在途中,也有那么多次想让他就此放弃的念头,但令人庆幸的是,哈罗德最终还是走到了贝里克,见到了他最想见的人。
对于一个六十五岁高龄,近来走过最远的路就是家到停车场的哈罗德来说,能把这一次徒步走完,就足够让人敬佩了。因为在这一路需要的不不仅仅是维持生命和行程需要的水,食物,指南针,帆船鞋,膏药,钱等等,更加重要的是信念。那为什么哈罗德要做出和他实际情况不合时宜的举动呢?他在某天早晨收到一封来自贝里克的信,内容是他的前同事奎妮得了癌症,剩下的日子不多了。 就是这封信让他做出了让人不解的举动——他要走路到贝里克。其实我刚开始也特别不解,既然奎妮剩下的时间不多了,那么现在最重要的当然是时间,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的车程最多三天。而哈罗德为什么偏偏要选择步行,这也太不理智了吧。可是当我把书看到一半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也许哈罗德的决定是对的。若哈罗德选择步行,在这一路会遇到许多他想象不到的挑战,无论从体力方面,还是心态上。而被病痛折磨的奎妮,也遇到了相似的状况。我认为哈罗德很好的运用了共情这个东西,他希望通过自己正在尝试的事来鼓励奎妮,给予她信念。所以,奎妮能够撑到哈罗德来看她也是有原因的。
结局美满的确让人欣慰。但我觉得这本书最感人的是哈罗德途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和物,以及他和妻子莫琳彼此的改变。
先说这一路遇到的可爱的人吧。第一个要说的一定是给予哈罗德信念的加油站女孩。就像书里所说:”我并不是说要信教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对于刚刚开始徒步,还没有一点头绪的哈罗德应该好好好感谢这个女孩,是她最先把“信念”这个词送给了他。第二个就是大自然吧,如果你在阅读的时候稍微留意,就能发现书中每一章几乎都有对大自然的描写,因为它象征着自由,宽容,生机。第三个是医生玛蒂娜,因为前后印象差异过大,没办法让我不记住她。刚开始满嘴脏话,动作粗鲁的她让人心生凉意,只想赶快逃离。但从后面的交谈中得知,在她的家乡她曾是一名医生,为了和男朋友打拼事业,来到了英国。哈罗德脚上日益严重的伤口,多亏了她专业细心的照料才得以恢复。我最喜欢书中这一句话:”他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生性善良,并努力完成自己的朝圣的哈罗德,都得到了陌生人的帮助和支持,看到了人性中最美好和温暖的一面,从而鼓舞着他不断前行。也让他明白接受和给予都是一份馈赠,需要勇气,也需要谦逊。
哈罗德和莫琳的感情也在这一次漫长的徒步中发生了变化。总是抱怨哈罗德从不关心儿子,而溺水那件事也就成为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两人的感情彻底淡了,莫琳甚至搬到了客房。从此,两人每天的交流不过是没有灵魂的表面上的你问我答,日子就这样死气沉沉的过着。而事情的转机就是哈罗德选择独自徒步去贝里克看望奎妮。莫琳开始感到恐慌,慢慢的,她学会去反省自己,去注意那些以前无视的东西。当她翻开一张哈罗德小心翼翼地抱着儿子的照片时,她才发现原来哈罗德时有尝试去关心,爱儿子的,而她却一遍遍的用她的言语暴力去数落,抱怨他。因此,要弥补她所做的一切好像为时太晚,好在哈罗德在途中也在不停的反省自己。两个曾经犯过错,伤害过彼此的人,因为这一次的“朝圣”,都回过头去审视过去的自己,学会了珍惜眼前人,似乎是这次”朝圣“带给彼此最大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