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了笑来老师的举证责任(Burden of proof),最近没什么可写的,把他的话复述一遍吧,如果写得大家看得明白,也算是我基本听明白了。
举证听上去好象是法律才用到的概念,我们也听说过“谁主张,谁举证”,这并不是在法律或电影里才用得到的,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笑来老师举了个例子:
一个朋友要做一件事,他去问这个朋友:
这么做有什么好处?
朋友回答不出,就反问他,“那你倒说说看,我这么做有什么坏处?”
笑来回答不出,他就去做了。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我们平常随处可见类似的场景,这个例子中朋友试图做两件事:
1. 把肯定论断转移为否定论断
2. 转换双方的共识
肯定论断:你要证明我欠你10万元钱,拿出欠条就可以证明了
否定论断:你要我证明我没有欠你10万元钱,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如果因为我没法证明我没有欠你钱,就要我还你钱,那我是不会愿意的。
关于共识,两个人可以说话,可以做事,是基于两个人有共识,笑来问“这么做有什么好处?”是基于这样一个共识,一件事有好处我才去做,如果一件事没什么好处,比如损人不利已,那我就不去做。这位朋友试图把大家的共识转换为如果一件事没坏处,哪怕没有好处,他也要去做。看上去这好象是蛮明显的事,但在谈话过程中,这实际是比较难即刻反驳的,讲概念很容易造成二者争吵。
司法中谁主张,谁举证是有它的道理的,我们要时刻记住,做肯定论断。
在某些场景下,会发生举证转移,比如美国的公务员有义务公开他的收入情况。如果一个公民要求了解一位公务员的收入情况,会要求公务员公开,这与刚才所说的谁主张,谁举证有抵触,是由于公民支付税收养活公务人员,所以公务人员有义务回应任何一位公民的质疑。
“病人的病例找不到了”,所以医院就没有责任了。
“监控录像找不到了”,都是推卸举证责任的无耻的例子。
若干年后,又有类似的谈话:
朋友:我决定做...
笑来:你凭什么认为自己能做好?
朋友:你凭什么认为我做不好?
一个人如果不反思,他是不会进步的。
一个人如果总是想证明自己正确,总是找得到理由的。
我看完这节课之后,总想找一些类似的例子,但在我脑海里并没有找到,也许我平常也是这样的,概念混淆,所以脑海中并没有关注过,所以只是看了觉得有道理,现在并没有办法践行,需要多思考,多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