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然坚持读书打卡第29天《尊重与希望》P175-183 2019-3-27
扩大直觉而非颠覆框架的提问意图
1.以"澄清式自我揭露"与"温和挑战"取代传统面质
若当事人说话内容中有矛盾或不一致时,咨询师可以采用澄清式的自我坦露方式告诉当事人咨询师当下的困惑。这样澄清式的自我袒露,将催化当事人在面对自己挣扎的同时,仍能从中看到自己的优势力量,继而愿意往解决导向的路线前进。
2.重视"行动"成效体验,不以"解释"产生顿悟
SFBT非常强调咨询师需要以当事人的整体知觉为基础,不以咨询师的语言来诠释当事人的故事,如此才能真正同理与理解当事人,并落实"当事人才是专家"的原则。
SFBT坚信,当事人知觉的转变应由他自己本身来创造,顿悟并非一定要发生在行动之前,当事人往往在行动之后才可能对自己的过去与行动有更多顿悟。行动后的顿悟所触发的知觉转变更为真实。因此,SFBT看中日常生活中的行动成效。
3.关注晤谈的过程并同步于当事人非口语讯息
在咨询过程中,为了要理解当事人的处境,需要就当时表达的内容和过程来进行探索与汇整。"内容",指的是当事人的口语讯息、所说出的台面上的资料;"过程"则指当事人表达信息的方式、立场与态度,也就是当事人提供信息时,同时所传达出的个人感觉和评价。
SFBT会特别尊重当事人口语表述的"内容",但仍会大量兼顾"过程"的讯息来进行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