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0日,ST华钰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查明:华钰矿业 2017 年半年报、年报,2018 年半年报、年报存在重大遗漏;道衡投资、刘建军未按规定及时向华钰矿业董事会报送西藏开恒、 西藏诚康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未及时披露道衡投资所持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等。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局对道衡投资、华钰矿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所有当事人均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刘鹏律师指出,不做任何陈述、申辩,也不要求听证,这在上市公司行政处罚案中是比较少见的。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首席刘鹏律师提示广大投资者,投资者于2017年8月16日至2021年9月16日(含当天)期间买入ST华钰,并在2021年9月17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可搜索刘鹏律师进入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官网参加索赔登记。
证监局最终决定: (一)对道衡投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二)对华钰矿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三)对刘建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对刘桂英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徐建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对孙艳春处以60万元罚款;对邢建军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半年报显示,ST华钰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勘探、采矿、选矿及贸易业务,主营产品包括铅、锌、铜、锑、银、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