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所谓的大型企业/世界500强企业,纷纷进入裁员状态。2022年在新冠疫情的加持下,裁员现象全球化。有些企业实属无奈,有些企业优胜劣汰,有些企业是向行政部门报备的裁员,这类企业通常有审批的裁员补偿方案,有些企业只是小部分的“优胜劣汰”,叫辞退,往往就没有明确的补偿方案,通常和员工“协商解除”,当然协商解除是法律范围允许的,如今普法渠道众多,员工也深受熏陶,一般不会随随便便妥协。
企业本着最小成本展开辞退工作,但也算有些良知,不会让员工裸辞(此“裸辞”非彼裸辞),那么员工该如何把握好与企业协商的程度呢?有三种声音:
一、就是要企业按劳动法补偿,非要n+1不可,不接受任何协商,仲裁也要n+1
这种员工就只顾地认为是公司单方面解除,不管怎样都要补偿,和公司闹翻脸也无所谓。
二、只要企业可以给到一个“合理"的协商解除方案,也接受。多数企业可以给到n,省得折腾,也是攒下口碑,毕竟人在江湖,以后还有背调。
三、除了企业可以给到一个“合理”的协商解除方案,希望企业再给一封推荐信。在往后工作的求职中能助力一把,同时也攒下口碑,速战速决,不过多留恋。
以上三种“妥协”方式,你认为哪种更智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