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的丝绸之路:罗马贵族为何成为了偷虫子的大盗?

《搜神记》中,记载了一个关于蚕的神话,现在读来,依然耐人寻味:


相传古时候,蜀地有父女二人,父亲外出做工挣盘缠,留下女儿在家养马。久之,女儿思念父亲,对家中的马说,如能找回父亲,就嫁给它。那马听后竟挣脱缰绳而去,历经坎坷终于寻到父亲,并望着家的方向悲鸣不已,父亲大为惊奇,知家中有事,便骑马回到家中。

马回到家后就不肯吃食,每见女儿出入都要击蹄,父亲觉得奇怪,便问女儿怎么回事,女儿如实相告。父亲认为此事有辱家门,遂用箭将马射杀,并将马皮晒在院中。

这故事慢慢传了开去,有一天,女儿和邻家女友又来到马皮前嘲笑:“你一个畜生为什么要娶一个女人呢?招此杀身之祸,何苦?”谁知话音刚落,马皮突然飞起,将女儿席卷而去。后父亲四处寻找,数天后才在一棵大树上发现了她们,女儿和马皮同时化为了蚕,生息于树上,其茧又厚又大。邻家女友便取下一些蚕来饲养。

历史上关于蚕,丝绸的故事有很多,不仅我们中国有,外国的史书上也有,罗马的《战争史·哥特战记》记载:

公元552年,蚕种由中国经印度的游方僧人引入罗马,罗马因此成为欧洲第一个养蚕的国家。

《丝》便是根据这一历史记载写成的小说,为丝绸西行的历史增添了一笔传奇色彩。

《丝》的作者是德国科学记者、考古学家迪尔克·胡泽曼,他大学攻读史前史、古代史、考古学与民族学,毕业后当过记者,自由作家。出版过多本历史专书,其著作主要以罗马时代为题。这本2016年发表的小说《丝》,是他发表的第二本历史小说。2015年,迪尔克·胡泽曼发表了第一本历史小说——《献给查理曼大帝一头大象》,广受好评,被译为五种语言。

《丝》我是一口气一天读完的,我记得上一次一口气读完的书是初中时候偷看爸爸的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对,就是那种纸张泛黄,排版紧凑,有线条人物插图的金庸武侠小说。

我们都在课本中学过关于远行的历史或传说,张謇西行,鉴真东渡,郑和下西洋......这些都是说我们中国出使外国,这本小说让我知道原来公元552年就有歪果仁来我们中国了。

《丝》讲的是因为拜占庭与波斯打仗,导致丝绸无法进入拜占庭,而在拜占庭,“丝绸就是血液,通过帝国的血液输往其他国家,拜占庭也因此树立了博斯普鲁斯海峡边上的巨人形象。”

为了让“巨人”不倒,解决危机,大帝的弟弟和他的侄儿去赛林达(当时外国对中国的称呼)寻找产丝绸的“蜘蛛”以及丝绸的制作方法,途中历经千险万难,最终回到拜占庭。

《丝》根据真实历史事件改编的历史小说,作者参考了大量史料,情节紧凑,语言凝练,文笔流畅,即使是外文翻译而来,读起来丝毫没有生涩之感。《丝》以丝绸之路为大背景,以寻蚕,求经,寻爱为线索,将历史与传奇融为一体、虚实相间,史笔与诗情相结合,用历史文明、奇幻色彩、政治商业、信仰宗教等元素,共同绘出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画出了许多许多栩栩如生、神态各异的人物。

鲜明的人物性格:

书看完以后,在我心中久久未退的,便是那书中的人物,如牙齿全部脱落,还用嘴去解麻绳线头的老乌孙,会制作玻璃,但是技术不精的埃及人元亚图姆,心狠手辣,专制独行,但想到亡夫就柔软的丝绸女王农娥,爱得奋不顾身又自私的冯。

其中刻画最成功的莫过于主人翁陶鲁斯,陶鲁斯从开始的讲究臭美,暴躁易怒,自私冷漠的拜占庭贵族,经历了诸多的事情后,变成了一个平静友爱,为人着想的人。从一开始不在乎同伴的性命,到紧张同伴,为同伴担忧,为同伴考虑,因为在异国他乡,只有同伴能让他感受到家乡的味道。这些人物刻画栩栩如生,但是着墨都不多,有时候一笔带过,但是这“一笔”,整个人物形象立马跃然纸上,不得不佩服作者自然又凝练的笔力。

精彩的故事情节

从出发寻丝绸到回到拜占庭,一路艰辛,也一路精彩。过程当中不断有支线出现,不断有新事物发生,这就像游戏不断升级,不断打怪,让阅读体验很是美好,《如何有效阅读一本书》中,作者就提到,阅读体验一是来源于内容,二是来源于环境,内容好的书会带回来美好的阅读体验,这本书就让我去起来有“酣畅淋漓”之感。

书中的故事情节不断转换,但是不会让你有累赘之感,增一分则太多,减一分则太少,是刚刚好。

多样的信息元素

历史文明

本书背景发生在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那时候,政权更迭频繁,战争多发。人们在这种不稳定中,向佛教寻求安慰,所以那时,也是佛教在华夏大地上的兴盛时期。佛寺大量出现——“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信佛之人不断增加,梁武帝甚至三次出家当和尚。

这种情况下,作者心中的东方代表是“天子之女”——赫连翠,或许是真的存在的呢,赫连翠笃信佛教,坚定勇敢,赫连不是典型的中国女性形象,书中的所有女性,都不像中国文人笔下的女性,中国文人笔下的女性,或娇柔可爱,或温婉大方。但是书中的赫连,农娥要么有理想有主见,要么有心计有力量,若用东方女性形象代表东方文化的话。在外国学者看来,东方文化,不仅仅是单一的儒家文化,她是多元多样的,是儒家文化、佛教文化和游牧民族文化的结合体。

奇幻色彩

奇幻色彩大概是我在书中的又一收获了,我这个人喜爱天马行空,所以也喜爱跳脱的文学与文字。《丝》当中的奇幻色彩,奇幻得恰到好处,比如“罗布泊湖岸是延绵不绝的芦苇,赫连从来没有见到这么高的芦苇,芦苇杆有两人高,走近才发现,竟然也粗到一只手握不过来。”这个奇幻得像是真的,罗布泊如果没有消失的话,大概是这样的场景的吧。

政治商业

书中以丝绸为线,不论政治商业都离不开丝绸,得丝绸者得天下。

从商业上来说,农娥是庄园女主人时候,是丝绸女王,当庄园被烧后,立即变得一无所有,走到哪里,都会被欺负,而她为了抢夺竹杖中的蚕时,

政治上,丝绸决定了政治地位,拜占庭、楼兰城主和库尔勒城主都想拥有丝绸,所以为了丝绸发动战争,为了丝绸抛弃一切;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丝绸是一切美好品质的试金石,“贪婪的人从不会满足。”

这世间多的是“丝绸”的追求者,但是总有人为了“无文字经”而奉献一切。

总而言之,《丝》作为一本小说,完全合格,可供客观茶余饭后消遣,作为历史小说,可供历史爱好者,轻松的阅读。作为美文,也可找到许多美好的,富有哲理的句子。

缺陷一是太短,二是作者对中国文化理解不深,总会有些不尽人意,比如中国人物的性格塑造,单一且片面了一些;农娥的形象带有外国人对中国家长的刻板印象——掌控欲极强,一切打着为你好的名义,做着你不喜欢的事。各大城主的描述,都太过愚蠢,这大概是外国人对中国的误解了吧,中国人可都不是人傻钱多啊。

最后摘抄一些我喜欢的句子。 

1.他碰到过的游牧人都像马踩过的草一样,第一眼看上去病恹恹的,不过仔细观察后会发现,他们坚韧无比,有持久的生命力。(P16)

2.让一个饱受痛苦的人来当施刑者,他会把痛苦最完美的传递给受刑的人。(P130)

3.自己怎么想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活。(P132)

4.他想起朋友帕拉丢斯曾说过的话“对我们男人来说,有一件事很丢人,那就是我们需要很长-段时间才会意识到,爱能够轻而易举地打败我们;要么摧毁我们的灵魂,要么摧毁我们的身体,或者两者皆毁。”(P173)

外说一点,这本书的外形与质感,完全满足了我这个处女座的要求。硬壳精装,采用质感十足的横川和纸,内文采用轻型纸,摸着质感十足,这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件艺术品,我的许多书,看过之后我都会断舍离,该送人送人,该出闲置出闲置,但是这本书,每次送书和出闲置时候,我都会绕过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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