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丝绸是说辞其实是为了爱

迪尔克·胡泽曼的《丝》,中国读者的阅读感受应该会很不舒服。小说塑造的两个中国人农娥和冯公子,实在不讨喜。

书的腰封上有这样的概述:根据史学家普罗科匹厄斯记载的真实事件改编。实在不相信公元550年的中国也就是五代十国时期能够在黄金之路、也就是后来被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称为丝绸之路上能够代表中国的只有跋扈而又头脑简单的农庄女主人农娥和她无能的儿子冯公子,追根溯源,我又去翻阅了一下普罗科匹厄斯的《查士丁尼战争史》,在《战争史·哥特战记》中,普罗科匹厄斯写道:“这时,有几个僧侣,自印度来到拜占廷。他们听说查士丁尼皇帝不愿再从波斯人手中购买生丝,便来求见皇帝,陈述他们能有办法使拜占廷不再向它的敌人或其他国家购买生丝。据他们说,他们曾在印度诸国之北的赛林达国(即中国)居住多年,得悉养蚕之法,并可将此法传入拜占廷。于是查士丁尼对于此事详加询问,察看他们所说是否真实。该僧人等称丝实系蚕虫所吐,虽然不易将活的蚕虫携带到拜占廷,但将茧子带到拜占廷并不困难。并说这种蚕虫产子奇多,如果将茧子置于暖房中,即可培育出幼蚕来。查士丁尼听罢,就许诺他们若能将蚕子弄来,必给他们重酬,并催促他们赶快行动起来。于是他们前往赛林达国,将茧子带到拜占廷,并用蚕子孵出幼蚕,用桑叶来喂养,遂使得在罗马的领土上育蚕产丝成为可能了”,关于中国养蚕法怎么通过黄金之路传播到拜占庭的,普罗科匹厄斯的记录仅此而已。后来,人们盛赞普罗科匹厄斯的这一段记录,“为我们提供了确凿的史料证据,证明在公元六世纪中期,中国的育蚕制丝法已传到拜占廷”,没有夸饰。可是,迪尔克·胡泽曼因着普罗科匹厄斯三部著作中极少关乎中国丝绸的记录,就铺排出长篇小说《丝》,作者的主观臆测和臆断在其中起了多大的作用,就不言而喻了。

在我看来,迪尔克·胡泽曼其实是想借一段著名的历史“显案”讲述一个爱情故事,主角是赫连翠、冯公子以及陶鲁斯。

冯公子为什么会爱上赫连翠?故事开场不久,冯公子就对他的母亲、冯氏庄园桑蚕园的女主人农娥说:“我要和她成亲”。这一开启就作践中国人的细节,一方面用“‘你再给我说一遍!’农娥气势汹汹地朝跪在房间中央的年轻男子吼道”这种作者杜撰出来的细节,将桑蚕园的女主人往恶妇方向猛推了一把,又将冯公子的无脑揭示得一览无余:只是因为她的眼睛是绿色的?这个“穿着白色棉布长衫,黑发剪得很短,没有任何装饰”的女人,就让他迷醉得,可以把家里的传世之宝,串着动物形象的玉石项链送给她,也可以抛下年事已高的母亲农娥以及刚刚遭遇劫难的冯氏庄园,追随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的赫连翠远走他乡。这样一个《丝》里唯一的中国男性冯公子,让普罗科匹厄斯的记录里只有结论没有过程更加没有细节的中国桑蚕是何以通过黄金之路流散到拜占庭的,有了一个也许可以推导出错误结论的论据。树犹如此人何以堪?一个心中没有家国只有男女之爱的中国男人,迪尔克·胡泽曼让他死在故事的中途,是可以让中国读者松一口气的安排。只是,冯公子退场后,他的母亲农娥强势替代这个故事里必不可少中国人,是又在中国读者的心头添了新伤。这是一个多么颟顸的女人呀!在冯公子难堪大任之际,农娥采用各种作恶的手段以保住中国的桑蚕在世界上,哦不,农娥哪有那样的国际视野?农娥只是不想让冯氏庄园里的蚕和桑不被陶鲁斯等一帮来自拜占庭的假行僧、真大盗偷走。农娥的抱残守缺看起来要比儿子冯公子对待蚕桑的态度积极了许多,恰恰是错误的积极。让中国独有的丝绸工艺在公元550年前后不可阻挡地通过黄金之路流散到了拜占庭。使之成为长达400年的拜占庭—波斯战争中致胜的关键。

《丝》的简体中文字版的腰封上标识的丝绸工艺通过黄金之路被“偷”到拜占庭乃至渡过博斯普鲁斯海峡的结局,不论是普罗科匹厄斯的《战争史·哥特战记》,还是英国作家彼得·弗兰克潘的《丝绸之路——一部全新的世界史》都有或略或详的记录。且不论普罗科匹厄斯的著作是写于公元550年左右的老古物,就算是英国新锐历史学家的《丝绸之路——一部全新的世界史》,又有多少人在阅读呢?我们可以到豆瓣上去浏览一下出版于2016年11月的《丝绸之路——一部全新的世界史》和刚刚出版的《丝》两本书的关注人群就可以发现,对普通读者来说,小说更有吸引力。因此,我们不得不担心,《丝》的中国读者信以为真的话,中国丝绸的“专利”断送在农娥和冯公子为代表的中国人手上,就会慢慢变成口实。

有意思的是,在迪尔克·胡泽曼关于黄金之路也就是千年以后被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改称为丝绸之路的人物辞典,是“洪洞县路没好人”。陶鲁斯、乌孙等拜占庭人是假行僧真强盗,被冯公子爱得魂不守舍的赫连翠,这个少数民族女子似乎也是名义上在寻找经文实际上也是为了爱情。冯公子能活到《丝》的大结局时,一定郁闷有悲愤,因为,赫连翠追随的,是让他恨得直咬牙的陶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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