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婉兮
1
我的初恋,应该说我喜欢上的第一个男孩,是个心怀江湖梦的“准古惑仔”。
他姓林,姑且称为大林吧,是我的初中同学,擅长打篮球,当然,也善于打架。
那年的我却是穿着校服戴着厚底眼镜,标准的清汤寡水乖乖女一枚,坐在他的前桌。初一第一次期中测试,就拿了全年级第一。
要不是因为一碗米线汤,我应该不会对他有好感。
某个周一升完旗的清晨,食堂里熙熙攘攘,拥挤得难插进一根针。随着人流挤出来时,我小心翼翼端着一碗米线,不料却被后面的撞了一下,手一抖,碗里撒出几滴汤,落在了前面那个女生的运动鞋上。
“对不起!真是不好意思!”我连声道歉,“要不我给你洗干净?”
那个女生怒目圆睁,不由分说便推了我一把:“你眼瞎了是吗?道歉有个屁用?”
我踉跄着退了几步,见她横起来,自己也在瞬间强硬了起来。我站直身体,盯着她的眼睛:“那你想怎样?”
“怎样?”她冷笑一声,“你给我等着,我要你好看!”
我看了一眼穿着破洞牛仔裤化着浓妆的她,尖子生的骄傲猛地涌上心头来,于是冷笑几声,不屑地从鼻子里哼出一句:“好啊,我等着。”
那时我还小,不知道天高地厚,也不懂得以退为进,以至于给自己招来了大麻烦。
接下来的几天,我晾在阳台上的衣服被泼上了墨水、放在食堂的碗不翼而飞、上厕所会被指指点点,各种各样始料未及的事情扑面而来。我向老师求助,得到的却是变本加厉的报复。
2
终于,我在某个作业本被撕碎的课间大声痛哭,后桌的大林敲我的背:“喂喂,你怎么了?”
我不想理他,继续趴在桌上哭。他又敲我的同桌:“啥事儿啊?”
同桌看他一脸关切,便一五一十把事情说了出来。他哦了一声,随后出了教室。
十分钟后,大林慢悠悠转回教室。
“没事啦!”他递上一张纸巾,“她们不敢再欺负你了,放心吧!”我用力擦着鼻涕,不解地抬头看他。
他笑起来:“因为有我罩着你啊!”
他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一闪而过的宠溺笑容让我的心跳忽然漏了半拍,人生的第一次怦然心动,就在这样的英雄救美后猝不及防地到来。
我才发现他长得特别帅,高鼻梁、深邃眼窝让他的五官立体而精致,再加上修长挺拔的身躯,用玉树临风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
那天下午,我破天荒地放弃阅览室而改去篮球场,为了看他打篮球。
正在热身的他看见我,粲然一笑,远远地比了一个剪刀手。而我的笑一定有点羞涩,手里的可乐瓶被我捏得有些轻微变形。
那一场比赛似乎很激烈,他不断地奔跑扣篮引来围观女生的阵阵掌声。天好蓝,云好白,我第一次发现,原来在得高分之外,还有一件事情如此美妙。而球场上英姿勃发的少年,似乎便是我所有的挂念。
中场休息时他跑到我面前,接过可乐仰头便喝。
“给我擦擦汗吧。”他的脸上结着晶莹的汗珠,我有点犹豫,慢慢从包里拿出纸巾,他哈哈一笑:“逗你的。”边说边接过纸巾自己擦起汗来。
“回去上自习吧!”他对我说,“比赛结束我们要去街上打游戏。”
“啊?”虽然知道他向来视校规为无物,我还是劝他:“不要去了好不好。”
他笑了笑,转身又跑向了热火朝天的赛场。
3
没想到那一夜,在游戏室里边喝啤酒边玩乐的他们被蹲守的老师抓个正着。
那一群人,正是学校里无所事事惹是生非的所谓“坏学生”,他们公然和老师抬杠,把年轻女老师气哭。一放学就冲出校门,在小小的镇上嬉笑怒骂,不时和社会青年打架火拼。
其实,欺负我的那个女孩,也是他们中的一员。
大概每个偏远小镇上都有这样一群少年,骨子里燃烧着迷茫而苍白的青春,错将放纵当作了潇洒,并且渴望着像电影里的义气江湖那样,洒一片热血,成一段故事。
结果是他被记大过处分,看着他满不在乎的表情,我却忽然涌上来一阵心痛。
这并不是矫情,我知道我的路是好好学习,考上一所好大学,安安稳稳过一生。
那是公认的光明大道,我迫不及待,想要将他拉回这条路。
看着课堂上呼呼大睡的他,我暗暗下定决心,要为他补课,让他的成绩和我的一样好。不,是比我更好。
他答应了我的要求。第二天早早来上自习,捧着英语课本,让我从音标开始讲起。他认真地说:“我一定会努力的。”我暗暗松了一口气,只觉得自己做了一件无比伟大的事。
人人都有拯救浪子的英雄情节,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女孩,其实也不能幸免。
4
只是,他紧紧跟着我的学习时光,只维持了短短一周。
老师发现我和大林的交流多了起来,在一次晚自习上公然批评我们。我面红耳赤,低着头大气不敢出。他却挺身而出道:“是我缠着她讲话的,和她没有关系!”
老师愣了愣,随即换上一副更严厉的表情:“那你更不应该打扰人家的学习,别带坏了好学生!”
“得令!”他嬉皮笑脸地喊了一声,满不在乎地坐下来。从头到尾我都没抬头,也不敢看他一眼。
第二天老师就给我们调了座位,教室的两个对角线,遥遥相望。可他很少再主动和我说话,却在我无意中提起喜欢任贤齐时,给我送来了任贤齐的所有磁带。
2003年,我戴着耳机坐在操场上听着小齐在耳边唱着花太香。依旧打着篮球的他接过了另一个女孩的饮料,他的手搭在她的肩上,那颗亮闪闪的耳钉在阳光下折射出一道刺眼的光。
不久后,因为一场校园群体斗殴事件,学校开始了一轮大力整治,参与其中的大林被劝令退学。据说那一场校园暴力事件惊动了省教育厅,即使在互联网不甚发达的当年,也在整个小镇传得沸沸扬扬。
我不清楚细节,只是在布告栏的那一串名字里发现他时,一种悲伤铺天盖地地弥漫过来,压得我几乎无法喘气。但我不可能去找他,也不可能为他改变任何。
就这样,大林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不见。
从初三到高三,整整三年,我为他写了好几本日记,将心事深埋于心,一个人看《天若有情》时,哭得不能自己。那些略微矫情的少女情怀,在没有他的岁月里,成就了一出自导自演的蹩脚偶像剧。
5
然后,距离高考还有半年时,他忽然又出现了。
一个周六的晚上,我在教室做试卷,有个同学喊我的名字:“门外有人找你。”
放下笔走出去,我看见大林站在走廊上,他戴着鸭舌帽,歪着头一脸坏笑。他说:“姑娘,好久不见!”我足足愣了一分钟,才低下头擦了擦眼睛。他张开怀抱,我做了此生最大胆的一件事,在教室门口扑进了他的怀抱里。
可我们之间没有发生任何故事,我依旧是备考的莘莘学子,而他是城里一家小饭店的小老板。
看似井水不犯河水的两个人,只在周末的午后会有一丝短暂的交集。他总会喊我去吃饭,“学习多辛苦,你需要多补充营养!”我也会欣然前往,看着他系上围裙,熟练地切菜烧锅。还不到20岁,他的脸上已经现出淡淡的沧桑。这三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不敢问,其实也不想知道。
我心心念念的少年可能已经死在时光里了,我已经下意识地划开了界限,不想再过多参与他的生活。我的痴心大概也只是叶公好龙,因为可望不可即,想象里的爱情才美好得一塌糊涂。而这样的爱,一旦来到眼前,就会彻彻底底变了味。
他打开了煤气罐,火苗窜上来,没装油烟机的厨房烟熏火燎。他回头对我笑:“其实嫁给我也不错啊,我那么会做饭。”炒锅里发出噼里啪啦的爆炒声,我假装没听到,吃完饭便匆匆告辞。
后来又见了几次,在我备考最辛苦的时候,他带着我在游戏城狂欢,到KTV唱通宵。我在音乐声里尖声喊叫,在跳舞机上扭动腰肢。有人请我喝一杯时,他总会默默接过去一饮而尽,对别人解释说我是他的妹妹。
再后来,我上了大学,我们彻底断了联系。
6
高考前一夜,他骑着摩托车载我穿越过大街小巷,他的速度很快,风声在耳边呼啸。
我喊了一声:“大林,我喜欢你很多年了。你知道吗?”
他的回应是:“我爱你!爱你很多年!可是你学习那么好,我不能耽误你……”
尾音拖了很长,散落在夏日的晚风里。
而我,依旧假装没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