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黍离)
耳机终于到了,周六的订单周四拿到了。但我还是很欣喜地配上了我的mp4。
我沉醉于我喜欢的音乐,同时也忍不住去看看那些回忆,我把那些珍贵的东西都藏在了许多地方,例如我的播放器。因为我不用担心我会丢掉他们,他们在我的手机,电脑,u盘,云盘,邮箱,除非我不在了,恐怕他们才会丢。
我又忍不住细细的读了的德哥的《执》,那是他写关于我的故事,我很喜欢。又读了一遍,我很感动,很感动。
已经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触了,因为当一个人内心里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时,许多东西都被深深地压抑住了。但是,当你看到某些文字,听着一些歌,或是其它,什么东西总会闪现,总会被点燃。
过去的这个暑假,可以说是我迄今为止最最开心的假期了。我有家人陪伴,说了一些话;和兄弟碰了面,觉得酒还没喝够;也更深刻的理解了生活。
于是到了大二,我已不再是我了,一改之前的作风。回头看看,那时的我就很傻吧,那时很迷茫,感觉自己被许多人抛弃了。
从高考结束那晚开始,我便失去了第一个美好的梦想,之后接踵而至的是一个一个与我自以为的“初心”所背道而驰的东西。我可以说是绝望,但又不能绝望,我必须不得不去做,作为一个我自认为的“失败者”。
我选择用了放纵去麻痹自己。许多时候,我放弃机会;一切顺应自然,不去作为;可能有些努力,有些成果,便心满意足了。那时的我可以说是没有信仰,没有目标,独自徘徊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
在德哥心里,我是离不开歌的。我却从未想过我为什么喜欢听歌、喜欢唱歌。现在我听着歌,可以体会的是一种特殊的感情,一种只有我可以想象出来的东西。或许这便是我贪恋她的原因。也像德哥所说是一种感情的宣泄方式。她的出现每每伴随着那些特殊的感情,她就是那样一种情感,会在你的灵魂里穿梭,给你一种不仅仅是浮于表面的感触,那是会让你泪流满面的东西。会在你伤心时,带给你安慰;在你寂寞时,给予你陪伴;在你绝望时,指引你方向;她是一个完美的恋人,不离不弃;她是超越自然社会最伟大奇迹的史诗恋情。
或许这就是我的解释,对我内心的回答,因为我爱她,就如同她爱我一样。
的确,我真的不一样了。时间和空间总会使物质运动,也就会让他们不断的改变,同一件事物,哦,不,从来就没有同一的东西,” a!=a “.自然,我不会是我了。我不是昨日的我,也不是明日的我,我就在当下。我为了我的梦,那些别人看来不切实际的东西,不断地一步一步走着,哪怕看起来还是那么远。但回头看看,昨日的脚印是那么清晰。
我知道,我在前进,但我不能忘记走过的路。就像德哥所说的那些我永远不会忘的记忆。
“我突然想起来高中刚进宿舍的时候,他的父亲留着浓密的胡髭一脸笑意的递给我几个橘子,和我说‘我家小虎以后就和你们一个宿舍了,他有很多毛病,还希望你们能照顾照顾他’,以及那个同样一脸笑意的少年。“这是德哥回忆2013年我初入合肥168中学时的情景了,那是我爸送我到了我人生中第一个远方。我见到了和我一样一群青涩、怀着宏志的少年。
《临江仙》
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记得小苹初见,两重心字罗衣。琵琶弦上说相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一首情词,“初见”二字让人不禁浮想连篇,“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初见往往使人记忆深刻,但是却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们相处是的一点一滴。”这是德哥今年生日我写给他的信的第一段。今年3月31日。还记得去年、前年的那时,德哥一次在正一品请吃汤圆,还有在美心请吃长寿面。许多记忆都是在食堂里,因为我们的对话大都是在那里。记得早上最迟到班里,因为要特意去美心二楼吃面,没吃饱还可以免费加。还记得,德哥早上一定要去教学楼厕所一趟,叫我们帮他带肉饼或是菜饼,2元钱一个。还有他生日前一天我特意做了水果沙拉,技术挺烂的,不过味道不错,我亲自试尝了一下。
那些事情我都历历在目,但我还是害怕忘记,所以许多东西我都记录了在我的日记里。我翻看了许久前的东西,那是我内心珍贵的东西。
一、
喜欢Yiruma的River flows in you(在你身上流淌的河).听着钢琴曲,自觉地就进入了静谧的世界,浮想联翩,那些夏天的事和人。
当我处于混乱之中时,我会忘却许多东西,不去关注身边的一切,忘记我的兄弟,我的家人,甚至我自己。
就如我一样,我不知道具体什么时候,他抽起了烟,但我的记忆里首先会浮现他那样的画面,白色衬衫配上站立的短发,微长的小胡须更添上一丝男人味,最深刻的东西,是那让人忘不了的——眼神。
在当时我一个单纯的小男孩眼里,是万分崇拜的。他是我的同桌,我的舍友,我的兄弟。
在一起的三年里,有过欢乐,也有过矛盾,一些难以言说的东西。
当我烦恼时,对最亲近的人,我就有可能和他冲突。我知道他会包容我,他也曾对我无端发过脾气。
匆匆几年过去了,我们已不在同一个城市了,我俩身处的环境自然大相径庭,但我们还是会心系远方,在我们的头顶还是同一片天。
二、
高一时的他,是那样的一个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有一株独一无二的红玫瑰。
若她快乐,全世界便一起快乐;若她伤心,全世界便一起伤心。
他以为她会永远开放下去,他是那么的呵护她,照耀阳光,播洒水滴和那永不枯竭的爱。可是她就是那么的骄傲,她有她的世界,她不会因为什么而永驻人间,她不属于这个世界。
三、
他像是坠入了地狱,对我不理不睬,我不知道哪里惹恼了他,对我破口大骂,我彻底愤怒了,我也不睬他了,不知持续了多久。
像是过了一个世纪了吧。冷战的结束如其开始般悄然无息,我们又开始有说有笑,不过他已不再是他了。
曾经有一颗“少女心”的他,温柔细腻难以言表。我无数次看到他在一个大大的精致的本子上摘抄着什么东西,这个本子再附上他那飘逸的书法,变得不仅仅再是一个本子了,在我心目里,这可能就是爱的结晶吧。他付出自己无数个分分秒秒,这就是那个小王子。
四、
他就是在地狱吧。
“我闲着蛋疼就坐在椅子上抽根烟。“现在的他,离我太远,我不知道什么样子,我只是活在了梦里,停止了在过去。
说实话,我很难接受大家现在这个样子。在大家聊天时,大都是一些无聊的话题,比如游戏。当然我也是。
当我一有时间,就会比较闲,就打起了游戏,也把它分享给别人。当他们聊游戏时,我往往比较反感,也许在我分享时,他们也是如此。
劣根性!!!当我回头再看,我清晰地发现我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煞笔,没有理想与追求,放纵自我,我似乎变回了野兽,当被取下了项圈时,只会乱撕咬,只会胡乱跳。
我苦苦追寻着那样一个东西,我真正渴求并且能够得到的,它会吸引着我,一步步地完成我的夙愿,可是这不过还是一个梦景。
我仿佛又理解了那一句话:流离之人,追逐幻影。
由于不知梦的缘故。一条笔直大道,我偏偏喜欢偏着走,这就叫“狷“。走着走着,与那些人都散了,我匆忙回头找,却不知他们早早走在了前头。
五、
他试图去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对我说他好像喜欢上了那个女孩。我问为什么?他说看起来很单纯的样子,于是大胆上去搭讪,当时的我为此激动不已,好像是我去与之谈情说爱一般。
之后呢,自然明白了事物的本质了,世上没有那么多自己《想象之中》的东西。但是,会有那么一个有着爽朗微笑的女孩让他着迷。
当时光悄然而过,留下的是许多遗憾。我尽量不去想它,因为我还得去赶路,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拾捡这些被扔在路边杂七杂八的东西,也没有包裹装下它们。
记得,我总是和德哥粘在一起的,我就喜欢和他一起去远在一头的办公室搬那些重重的化学作业。之后过了一个学期调位子了。临走,他还对我说,别担心,杰这个人很好相处的。
的确,那时和杰和周围人一起相处的很好,记得组长是蕊蕊,我们的组名是我起的,叫千寻。那个时期,我很认真地在学习,期末时也进步很多,还记得大家对我的印象是——好几个人,例如叶叶、蕊蕊说考试的时候,我的魔音一直回绕在耳边。哈哈,很抱歉啊。
当然这些故事暂时放下,重要的是,总有那么一群人对我打趣地说:“怎么了,现在和杰在一起了,把德哥抛弃了?”我只能尴尬一笑。
六、
不知不觉中,在好多人眼里,我和他就好像是一对,就像是gay!哈哈。
但他好像不再是他了,他会尽量的躲避我,像是我身上散发着一股恶臭,与我的话也少了好多,我好像知道但却不想也没有时间去猜疑,我们是真的远了吗?
…
七、
我和他一样,喜欢joker xue的歌,我们的心和他的歌一触碰,就会发生激烈的化学反应,释放能量。
我们还是有许多共通之处,就像那天我们一起唱《下雨了》。
“…
雨还在下像在说话
他敲我的窗叮叮当当
恋爱的季节勉强不如放下
雨还在下你听得见吗
是我的思念滴滴答答
滴入你的心就会想起我
…“
八、
我就像是一架失联飞机,飞到了谁也不知道的哪里,只有一丝物理痕迹能够我存在过。他们找不到我,也就不再找了。我终于拨通了电话,但时间似乎到了一千年以后,没有人听懂我再说什么。叽叽喳喳,傻乎乎的。只得到一些字母数字“mmp“,”666”。
2年前4月10日晚8点42分我在学校教室完成一首诗,是写给一个人的,叫《风》
当余晖渐长
我立在楼台,驻足远眺
暖风在吟唱着
而我也在轻轻吟诵
风戛然而止,光知剩几束
但在我的眼中
你微摆的衣角仍在,仍在
仿佛一直不曾离去
风转而变凉了
当时的情感我已记不清了,可是现在再回首,是一种酸味。
九、
我不知道德哥又能感受到有多酸。以至于不得不以烟味来中和,那是什么样的味道,像是喝酒一样吧,举杯消愁愁更愁。
我试着想象了这样一个场景:昏暗的空间里,闲来无聊,躺在一个软椅上,翘了一个二郎腿,一只手的中指和食指(也可以更装逼得用拇指和食指,顺便摆一个ok)轻轻夹着一只烟,另一个手轻点打火机,再与嘴唇接触上,顺势吸一口,自然地吐出一圈白烟,之后整个人就在云里雾里游荡,那是另一片世界,我从未见过的世界。
这是我写的关于德哥的一些日记。时间我就不标记了,只是按时间顺序写在了这里。会有些灰暗的东西,但这也是生活。
“
许多东西,我想啊,注定是不属于我的,所以我选择了放弃,放弃去追逐。从未有过开始,又何必谈及结束?
又有许多东西,我得到了它,我却不懂得珍惜,我又将它丢下。那时只是一个不成熟的我。
可是这一切没有如果。
有这样一句话——一个今天胜过两个明天。简单而朴素的话蕴含着复杂又深刻的东西。
以前,我相信那么一句我误解的东西——明天又是一个崭新的一天。所以我期待明天,以为明天会改变昨天。期待太阳初升,一丝微光洒在脸上,洒在昨天。可是那还是那样啊。
我以前一直相信一个故事,公主会等待那位勇士归来的。可是结果让我笑了,笑得比任何东西都难看,和曾经说的那句话“看星星的瞳孔已不在了,孤单地连星星也想坠落。“
“
这是我抄的另一段日记了。下面不再翻看日记了。
有一首歌里有一段词。
“
如果我
掉入了海底
是否你
会有一丝感应
“
有的时候,我会幻想,会有那么一个你。但这只是一个暧昧的想法,会有人回复我:
“别害怕,我们都孤寡。“
的的确确,真真实实,在那么一段相当长的迷茫期里,我听不到那些声音,我也坠入了hell,但在这个世上,总会有一个东西,会解救你的,让你明白真谛。
我很开心,在变化无常的这个世间里,我会在那么一个巧合的时间里与一群人交汇,像两个不同的物质相遇,激起那绚丽的火花。
我想起那么一些人,让我感到幸运。
阿文常常红的像苹果的脸,和我一样腼腆的笑,让人觉得我俩像个亲兄弟,是个未入俗世的处子。的确,我俩是兄弟,我名维虎,他名维文。不过他是小兔兔,我是大老虎。这只小兔以后可以在外混世,依仗我这个大老虎;不过,他也不老实,胆敢骂他虎哥,这个账我会让他记忆深刻的。呵呵,其实文不是老实人,外表虽然是兔子,但其内心真的是一只大老虎,所以才敢和我叫板。
大熊嘛,有一句古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我不要鱼,我只要熊掌。结果这jb回复我:“我要虎鞭。“我很无语和蒙逼。熊哥如熊一般强壮,喜欢他写诗,还有他的折纸,因为他带我回味了这个儿时的游戏。他还带我健身,很羡慕他的完美身材,不过我也不急,我也快有了,只要积极的锻炼。很怀念他的胸肌,能够自己动起来,这里的人我还没见过可以动起来的。也很怀念他胸肌的手感,一种是软软的,另一种是硬的,应了那句:软似棉花硬似铁。
杰,这个字自古是光明的意思,在许多积极的词汇里都有出现:杰出、豪杰。很帅很帅的大小伙子,身材很棒,我就希望他一直是那个和我们一起玩、一起开心的杰。不要因为一些外物而伤心,因为这么可爱的孩子哭泣,不免引起我们的恻隐之心。在我的记忆力,杰很快乐,但也有伤心的时候,那段时间经常一个人在阳台,一个人面对着黑夜,面对自己的内心。现实虽然不如意,但有我们在你背后,还有我唱歌给你听!
英弟的傻气是很足的,是我们当中最无忧无虑的家伙。他和文一样,经常挑战的极限,所以高中我经常收拾他,很抱歉,不免误伤到德哥。还记得《离骚》里那句“何方圜之能周兮,夫孰异道而相安。”这里面有一个故事。在他心里张爱玲是他很珍贵的东西,不舍得与我们分享,只想一个人慢慢独享。他还说我比他傻,真是一个很矛盾的问题。对于问题的结果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呢?但是呢,不可否认,和他在一起,你会很开心的。
瑞哥也是一个人物了,很有特色的一个人。问他是不是维吾尔族的,坚决肯定自己是汉族人,不过的的确确有维族女子的美丽妖娆。他有一绰号——猴子。怎么得来的呢?我至今不知,但我猜测一下:一、长得像;二、人很瘦;三、毛比较多。一次冬天,晚上太冷了,我的被子太薄了,我就去别的寝室蹭床,到德哥床上,直接把他吓跑了;还是瑞哥不太介意,我就和瑞哥同卧一床,他在那头,我在这头。我俩都脱了长裤保暖内衣,这样更舒服,结果我被戳的动都不敢动。这段记忆我至今还记得。他是一个大胆而又幽默的绅士,也很喜欢唱《绅士》。呵呵,总喜欢在晓莹姐姐的课上来上一两句精辟的神句,果断悲催地被老杨下禁口令。我呢,只希望他能一直开心的,发自内心的,而不是用开心的表象去掩饰内心。
方舟,我想到了诺亚方舟,在上帝给人间降下灾难时,世间唯一的避难所。他注定是一个超凡之辈,大家一致认同的。高三时我们一个寝室,和我一样沉默,但只是表象,和我们兄弟在一起时,还是可以嗨起来的。一样的举杯,一样的千杯不醉,和他一起畅饮时,懂得什么是兄弟,就是干。神州志向远大,我愿意在其后不断追逐。
老板,我们的前辈,初中就在168混得风生水起,和他在一起,很踏实,和德哥带来的感觉很相似,能很好的带大家嗨起来。记得电视里就有广告,老板牌吸油烟机,我家就买了一个老板,哈哈,还送了一个小老板电水壶。他经常帮大家搞电视,后来又搞多媒体,在后来改新换代的多媒体电脑。老板很会搞,就是无所不能的老板。
继继,一个很幽默的人,很会动漫和游戏。他是cf穿越火线大神。一个纯真纯正的宅男。我如此说,他一定会心满意足的答应,他是一个很好相处的家伙,是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居家必备的人物了。有些夸张,但绝对是动口不动手的正人君子。
獒狗(骜哥),记得德哥写的悲伤小故事,我就想起那首歌:
“麋鹿本来约在树下
说好一起浪迹天涯
系上铃铛还在往那个方向挣扎
如果有只豺狼它英勇披上婚纱
同伴笑他读过童话”
他的家就在上派河,离我家最近了。我在河的这头,他在河的那头。他是四中的风云人物,不过我不认识,我只是大地的好学生,但还好高中我们结识了,可谓缘分。哦,还有,他大学专业是搞飞机的,很好的专业。但又很悲伤了,我是专门负责打飞机的。
狗特,我不想说他的,很逗,很蛋疼,我对他无话可说。谁叫人家这么牛逼呢,我是远远不及的。我可还只是一个怕吃巧克力的单身狗啊。哦,不,现在确实是可以改一下称呼了。可以亲切的叫我一声单身军犬。只想祝愿他认真地《修炼爱情》,收获的是真爱。
祥,最社会的大哥了。记忆中,各种上篮动作浮现,篮球一哥,反正是我们这群人打的算最好的,动作很优雅。也是很幽默的人,也很有故事,为人低调,我不多说。
伟辰呢,今年高中毕业,我不多说。一个大逗逼,这也说不完,就例如玩一个捉迷藏,把桌子直接压趴了;起床最迟,不知刷了多少次厕所。不过他是女孩子们心目中的男神,是她们的胖胖、大白、花花。抱着他感觉很温暖,尤其是在冬天的时候抱着。人也是特别的温暖。
还有许多人的,我不多说。不要《不再联系》。只希望大家长长久久,我能够在《当你老了》时,我要为你唱出这首心里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