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苏三,是的,这个名字是我爸妈帮我起的,后来发现原来是因为乡土情节,因为乡村爱情故事里面的赵四,我还为此自卑过一段时间。本来我吃顿猪肘子就好了,但是我竟然喜欢上了一个有着偶像剧主角光环的名字的男生,最惨的是,我还爱上了他,他叫徐修安。于是我更郁闷了。
其实除了我的名字有点乡土之外,我本人还算貌美如花,我每个星期总有两天,会看着镜中的自己,觉得自己真得漂亮,然后躺在床上看偶像剧,觉得男主最适合和我在一起。于是,我的朋友们叫我宅女,她们甚至还下过赌注,说我注孤生,我不信,于是我开始注意路上的帅哥,和身边的一切人。后来,我找到了徐修安,这个故事的主人公。
我是通过图书馆认识他的,作为一个宅女,我生平唯一的爱好就是看小说。除了青春文学,我还偶尔看一些经典书籍。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额,觉得画风不对,那是一个月朗星疏的傍晚,我从公司下班,去平时常去的图书馆看书。我正找着自己想看的小说,翻到一本亨利米勒的小说《北川往事》,我正将自己置于灵与肉的挣扎与纠结之中,我在那个当下一直在意淫,摆脱时间和空间。我应该露着一脸猥琐的表情,我那天的穿着一件黑色肥裙,脚踩一双夹脚拖鞋,整个人从远处看像是一个行走的黑色塑料袋,完全没有美感可言。当然我的邋遢,也是这个故事的一部分。
当我看到“从那一时刻起,我懂得了什么是孤独:每一样事物、每一样活的东西、每一样死的东西,都有其独立的存在。我的思想也有着一种独立的存在。”我有几秒的恍惚,好像明白了什么一直没有明白的道理,可是被以这种方式顿悟,我的脑子还没有转过来。就是在恍惚的时候,我将目光落在隔壁书架上。然后徐修安,这时进入我的视线。实际上,我很难不注意到他,因为那偶像剧一般的容颜,穿着灰色的套装,正在对着书单号找书。所有这一切都像是一个偶像剧的开场,可惜的是,他不是大众意义上的偶像剧男主角,当然我也不是大众意义上的女主角。他看起来不爱说话,有种沉闷的气质。
那时我不是因为他的容颜爱上了他,而是因为他居然手里拿着《金瓶梅》和《情人》,而这两本书曾一度被我风味青年必看的读物这一。我看到一个禁欲的人拿着这两本书,我觉得惊讶,我的眼睛好像在那一瞬间亮了,我看着这个男孩,觉得必须和他发生点什么。就像美洲狮看见了猎物,我找到了自己的真爱。那一瞬间,我觉得他是我此生挚爱,此前,我是不相信丘比特爱神和所谓的一见钟情。那不过是为了性本能找一个借口。可是,就像寻找虚无,就像是于春风中寻梅,几乎不可能,可是当可能发生时,除了感叹还是感叹。我觉得自己的生活就是和你一起去踏雪处寻梅,于春风十里处,赏桃花。
我因为两本书爱上了一个男人,只想和他做爱。我从来不觉得做爱有什么神秘性可言,可是和他在一起,我觉得连乏味的性爱都变得可爱。是的,我第一次看到徐修安,就达到了高潮。
后来的故事就乏味许多,我像世俗中的男男女女一样,用拙劣的技巧去勾搭修安。在一次展览会上,修安站到我的身边,然后说你为什么要跟踪我这么久,你的目的是什么。那天,我穿着黑色的高领毛衣和黑色牛仔裤,淡淡得和他说,我在真真实实的追你呀。效果不错,你感觉到了我在追你。修安说,你不要追我,我喜爱性比喜爱女人更多一点。哈哈哈哈,好巧,我也是,我喜爱性比喜爱男人更多一点。
于是我和修安的第一次谈话,以在离展览会约200米的酒店里结束。我们从玄关干到卧室,从卧室干到卫生间,从卫生间干到衣柜,我从未如此深入得了解酒店套房的内部构造。那一次的性爱让我对一家普通酒店的好感度猛然上升,比起汉庭,如家,七天,莫泰等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我和修安,维持稳定的性爱关系,但其实也并不是很稳定,因为我们可以一天一次做爱,也可以一天三次。后来,我们决定搬到一起住,减少做爱的成本费用。但是我们不是住在一起,而是每人一个房间。做爱时,不分场地,不做时,在各自的空间里面,做自己的事情。我觉得自己有一天会死在修安的身上。
可惜,我没有死在他的身上,因为他后来离开了我,他说他想去找真正的爱情,他觉得被本能支配不叫爱情,他觉得爱情应该是凌驾于肉体之上。我无可回答,我看着他,觉得原来人是会变的。我像所有要分手的女孩一样,我挽留他,我将所有脸面踩在地下挽留他,可惜他还是走了。这时,我才明白,当一个人决定离开你时,你所做一切不过是徒劳无功。这导致我后来,将自己的脸面看得比一个残破的结局还重要。我将脸面和不尽全力当做是自己尊严的标配。于是我终于成为了一个半途而废的人。
后来,我默默关注他好久,知道他又谈了一段恋爱,对方是一个大家闺秀和小家碧玉的结合体,看起来楚楚动人,娇俏可爱。其实,我曾经默默的诅咒他一段时间,觉得他最好的结局就是暴尸街头,最好一生凄苦无依。可是,后来我开始学习如何成熟得处理一段感情,于是,即使不能放下,我也不再抓紧了。我才明白,很多时候,放下就是意味着不再紧抓而已,很少有人能真正放下。
我这样成长了好久,终于成了一个有故事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