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在法律上的含义是:行为人为保护他人的民事权益,实施了防止危险、制止侵害的正义行为,最终让他人的人身、财产免受或者少受损害。需要同时满足3个要件:即实施行为必须是为了保护他人的民事权益;实施行为时,行为人不负有法定或约定的保护义务;行为在客观上使受益人免受或少受了损害。一个人在实施见义勇为时自身受到损害,法律赋予他 2 个特别的请求权,即有侵权人的前提下,侵权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侵权人承担责任后,受益人可以适当补偿;如果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赔偿,受益人应当适当补偿。具体要补偿多少,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需要法院结合个案实际情况来确定。
参阅《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