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s is more”(少即是多)这个概念,近年来提得很多。
尤其是乔布斯设计的产品,对简单的极致追求,下图是27岁的乔布斯,登上《时代》杂志封面照片,他的客厅空空如也,除了一盏灯。
“断舍离”、“极简生活”这些字眼常常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
从开始接触精益思想以后,再回来看“少既是多”的这种理念,当然是非常认同。但却一直做不到。办公桌的混乱,房间的混乱,要想不混乱,就必须要整理,然后买收纳的工具。而比不断整理更好的方法,就是把不用的东西扔掉。东西都没有,就不需要整理了。只是在实践中,扔东西的过程非常痛苦。我一直狠不下心来扔东西。最近看到一篇论文,专门讨论了当人们想改进某个物体、某个想法或某种情况时,人们倾向于通过增加要素的方式来解决这类问题。讨论原因分析认为“减法策略不如加法策略容易得到认可。去掉某些内容的提议不如增加某些内容的提议来的有创意”“人们也许会假设已经存在的元素有它存在的理由,认为“锦上添花”更有效率。最后,沉没成本偏差(在已产生金钱、精力或时间投入的情况下,继续某种行为的倾向)和厌恶浪费,或许会让人们不愿意去除已有的元素,尤其是当这些元素本来就费了一番功夫才能从无到有的。”
是的,沉没成本偏差和厌恶浪费。一想到买衣服的场景,就舍不得扔掉那件一直不穿的衣服。
我常常想,只有非常富足的人,才能克服对匮乏的恐惧。扔东西,才不觉得心疼。我们过富足的生活时间太短,还是希望越多越好。堆积得越多,我们越没法真正拥有它们。
变厉害得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克服人性弱点的过程。想明白”少即是多“,理性思考得到的结论,却非常难落到行动中。”多即是好“是纯本能的,不需要思考,下意识地就会接受的。朋友送东西给自己,当然是开心的,不管用不用得上。如果朋友把自己的东西扔掉了,估计得翻脸吧。
一篇文章写到1000字,我觉得自己真厉害。只写到600字,我居然没东西写了?同样一个道理,能用600字讲清楚的人肯定要比用1000字才能讲清楚的人厉害。
我知道我不厉害,我看到自己写了还不到1000字,正准备再憋一点。但是,这篇主题不是”少既是多“吗?
其实,最重要的是,我们人的算力是有限的。一个人能处理多少事情是有限的。如果我们把时间精力和算力用在了日常琐碎的事务上,就没办法去做我们真正感兴趣的事。
孩子们其实是最聪明的,见到喜欢的东西就要,玩一会就扔了。不收拾不整理不清洁。他们只需要和它们玩的开心的那一段时间而已。不需要长期拥有,也就不需要维护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