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历来把“读书”这件事看得很神圣,特别是古人。古代的人但凡稍有点经济能力的都要在家里辟个书房,更有钱点的还要配个书童。一个书香人家里最神圣的地方除了祠堂大概就是书房了,非有出息的儿孙辈是不允许随便进出书房的。后来时代更迭,风俗几易,社会的观念也在随时代的洪流变化着。到我小时候,全国上下,家里专门辟出一间屋子当作书房的人家大概没多少户。义务教育的推行,上学识字不再是特定阶层的特权了。读书成了一件“走下神坛”的事,只要喜欢,谁都可以读书,并且不管是教室、草地、山坡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哪儿哪儿都可以读书,好像不必非在书房里不可。
但写作在“读书”走下神坛后很久一段时间在人们的眼里仍是一件神圣的事。会写文章的,尤其能写出一篇变成铅字的文章的人在人们眼中不亚于“神”,是很受人仰慕和崇拜的。 因而那时的“文人”下笔是慎重的,文章的结构安排先不说,就单单是遣词造句都是用心反复推敲、雕琢的,而变成铅字的那些文章也真的是“字字珠玑”,能给予读者养分,能让人从中学到东西的。
进入自媒体时代后,只要手边有一台电脑,或者一部手机,人人都可以发表文章,成为拥有粉丝的“作家”。于是似乎是一夜之间,冒出了无数的民间的非民间的,职业的非职业的“作家”,我们进入了一个“全民作家”的时代。写作迅速跌下神坛,不再是一件神圣的事,而成为一种个人的自我倾诉和宣泄。我觉得这其实才是回归到了写作的正常状态,恢复了写作的正常地位。
但是,写作毕竟不是说话,尽管写作是“把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写下来”,但如果真的把“写”当成“说”还真是不太合适。
说话可以信马由缰,想哪儿说哪儿,语法、用词甚至主题都没要求,都不讲究 ,只要意思能让别人听明白,哪怕每句话都有毛病都行。主题也可以上一句说的是米贵了,下一句就可以跑到哪个明星的鞋子难看上去。但这些毛病写作一样都不能犯!
既然“说”跟“写”是两个字,那么“说”和“写”就是得有点儿区别。如果说,“说”是思想的表达,那么“写”就应该是“经过了思考、经过了积淀的思想的表达”,无论思考的深与浅(这与写作者的能力有关),都应该是思考后的产物。而且在表达这个思考时得花点心思遣词造句,尽可能地用最恰当的文字表达最准确的意思,而不是一味地追求“随性、自由,或者字多篇幅长”,因为绝大多数人写的还真不是自己声称的“日记”(自己一个人看的那叫日记)。当然,有些观点和思考必须得写得足够长才可以说全面、说清楚,这类文章不在此讨论之列。
一个群友在一篇文章中说:“ 读书,尤其读好书,就像一盏灯。能擦亮被雾霾污染的那颗浮躁的心,叫人顿觉世间光明无限--书就像一盏灯,点燃自己,照亮别人”。我觉得如果书是一盏灯,那么写作就应该把它当做制作一盏灯或者擦亮一盏灯来对待,因为你写的是要给人看的,或者说是会有人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