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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共读篇目选定青年作家徐则臣的一部短篇小说《这些年我一直在路上》。标题朴实无华,人物时间事件清晰,选择的这个主题也很家常,读起来亲切自然,那么,就这部作品而言,又是如何表现异质性,并且展现意蕴的呢?闲言少叙,直奔主题。
《这些年我一直在路上》讲述了男性视角的“我”在火车上偶遇送他咳嗽药的一个女人,并由此展开的故事。本文采用双线叙事,分别讲述了“我”和结婚三年就离婚的妻子的婚姻生活,及“我”与她的两次见面。一边向读者敞开关于那些婚前婚中婚后生活的点滴和思考,一边通过“在路上”这个主题把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改变呈现出来。徐则臣选择了感情/爱情的素材,也因此把一篇充满感悟的作品带到大众眼前。文笔不疾不徐,依然厚重老练。
全文分五小节,按照时间顺序,插叙顺叙结合的手法开展情节。具体为:
一、“我”和她因咳嗽药初见。这里其实我觉得是个伏笔。常理上说,一个没有咳嗽,却带着特效小药的人必事出有因。果然,在后边的第三小节里就进行了交代,且,也为第五小节,即十年后她与丈夫的感情破裂做了很细节的铺垫,由此体现出她在这段情感里的变化。
二、视角一转,来到“我”的婚姻中。三年的婚姻实在没什么分享的亮点。“我”和前妻太不同了,从精神世界到现世喜好,完全对不上定点卯,两人的一动一静给读者设置了巨大的性格反差,甚至给我个人带来了好奇——他俩是咋认识的?又为啥要结婚?只是文中并未交代两人的感情缘来,而是写了一段让人过目不忘的夫妻冲突。前妻未征询“我”的同意,单方面为解决单位的海拉尔双人游,让“我”这种一步不愿意多走的人跟她去旅游。这场冲突的精彩不在吵架环节,而是那件沾染了被前妻打翻墨汁的白T。不想面对无休止争吵的他独自步行去了公园,从不愿意与他人多说一句话的他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进了喷泉里,徐则臣写:“城市迫使他们学会了矜持”,于是,他像个傻子一样,在喷泉中和孩子们一起穿梭,踩在经过墨水沾染后的乌云一般的水柱,撩起T恤衣襟,像个进入城市的乞讨的乡下人……这一段的描写很松弛,画面感超强,我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很畅快淋漓的感觉。
三、镜头拉回到火车上,为了表达对方送药的谢意,“我”请她去餐车吃饭。这一小节的描写向我们交代了跨越十年后,包括“我”和她在各自的情感轨迹上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有限的时间,彼此对婚姻中另一半的倾诉其实是在照见自己,自己的观点和内心。比如,对“我”而言,从喷泉的水中出来后,我冷静了许多,但没等来前妻的寻找,比如对于她来说,丈夫因领导的牵连被误判入狱,她无法接受这样的安排,也不甘于只看高墙内的丈夫受罪,所以她一次次往返探视,这个过程很是煎熬。尤其写到她第一次去看守所探视,因为并不了解流程而被拒门外时的哀求和哭诉。那些由她精心挑选的捆蹄和白沙烟终究只能躺在大门外的水泥地上,而她终于不想难为那个年轻的兵蛋子,选择走了很远的路后,坐在路边的野草地里大哭一场。直到遇见“我”,这是她第七次去到那里,她在等她的他,她在等一个公正的结果,她也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自己不渝的爱。两人的对话有两句很经典。“我”问他,你连面都见不到,为什么还要一趟一趟去,意义何在?对方吸烟的姿势并不老练,但是回答很流畅,说,只要两个人是相爱的,就能感觉到彼此的存在。她还说,自己执意嫁给这个男人时是和家人闹翻脸了的,她说,就算山洪暴发冲到屋里,也会抱着她的爱人一起死。这句话的背后,我看到的是曾经那张稚嫩的、认真且纯真的面庞,但说这话的时候,分明可以看见这段时间给那个女人带来的岁月的伤痕。
四、镜头再一转,十年后了。“我”已离婚多年。在岁月流转中,最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我”成为一名资深驴友,不远行浑身难受那种,就连工作都请领导给他转到要经常出差的岗位,他渐渐明白深居简出,躲避城市的喧嚣,离开噪声和人流,离开污染了的空气,走得越远却越轻松起来。离婚后的他第一时间就去了海拉尔,他在火车疾驰时打开车窗,让凉风把自己吹透,他决定要给前妻打个电话,他说:
“如果你还想去海拉尔,我陪你。”
“跟你这种无趣的人?”前妻听不到火车声,“拉倒吧。我还不如去蹦迪呢。”
一来一回两句话,让这个男人突然懂了,原来自己和前妻根本不是一类人,以前不是,现在不是,以后也不可能是。他们想去的地方和为什么要去的理由都完全是背道而驰的。一个是在路上寻找答案,一个只是为了去而去。所谓的宁静与喧嚣,离去和归来,根本不是一回事。
他曾给她打过电话,想去看看她,但总是被拒绝,这次,他决定不打电话,先下车,也许在路上的意义并不是看到答案才行动,而是主动去寻找结果吧。
“我”要找到她。
五、最后一小节,“我”在闲逛中真的找到了她,并且在见面前得知了她终于和丈夫团圆,对方也因误判因祸得福,做了小领导,并且把她安排到更有“意义”的岗位上了。生活和工作上都有很大变化的“她”真的不同了,从衣着到装束,抽烟的姿势和语气,都和当年大不相同。这时候的她已经换了烟牌,而“我”却抽起了白沙。这也是很有趣的一个小细节。我认为,这是徐则臣特意安排的。彼时,她带着他唯一能抽得惯的白沙去探监时,她还深爱着对方,十年过去,她已把这两个字抛在身后了,而“我”却越发想用这样的方式证明自己能感知到温暖了。一顿饭,酒后,她失态了,误以为“我”来见她是有目的的,她把一套刚买的内衣铺在床上,说要穿给“我”看,这段描写也很动人:
她站起来,打开包装,先把内衣按部位和比例摆在床上,形如一个女人。摆完后,开始解盘在脑后的长头发,披肩,褐黄,转身时呈现侧面的轮廓,颧骨高出来,弧度有了变化。他觉得面前站着的是另外一个陌生女人。
从这里开始,“我”发现眼前这个似乎比以前还要好看的女人陌生了,这个感受强烈地冲击了他的内心,他甚至制止住对方脱衣的行为,他想,自己并不是圣人,可是这样的发展让他难过。他认为事情不应该是这样发展的!
那么,他原本是怎么认为的呢?稍作思考,我以为是这样的:
十年前,“我”亲眼见证了一段纯洁美好、矢志不渝的爱情,“我”在她的身上和眼睛里感受到的一切都是自己不曾拥有的、也并不懂的感情;十年中,虽然鲜有联系,但电话中的她总是会以丈夫和女儿为先,这也让“我”感到了自己对真爱的向往,一个人彻彻底底住在另一个心里是那么难得和可贵;而十年后,“我”再次与她面对面时,却发现丈夫的背叛和她在现实生活中穿戴上的盔甲已令对方面目全非。一切曾经美好的追忆和对未来的憧憬都在这样猝不及防的现实下变为齑粉。“我”并不是为世俗而来的,俗气毁了他的想象,珍藏了十年的想象。
文末用“我”说“这些年一直在路上”结尾,意味深长。其实想想看,这部作品背后的含义很大。关乎人生的命题都很厚重复杂,不是一下两下就能说清楚的,更何况这世上的事情也没有绝对的是非黑白对错。许是此时觉得正确的,彼时就会让人嗤之以鼻,但是,一个人的阅历和深度思考会是他最好的砝码,打开看世界的窗,同时也会打开自己的眼界,正如有人说:思想决定行为。我想,一个人愿意在路上不断自我修正总归是没错的。这些年,又如再过些年。
徐则臣用家常的笔触把“我”和她写活了。这两个人在各自的生活里经历过疼痛、烦躁、新鲜与好奇,他们在恰当的时间,用不同的方式丰满了人生体验,一个从简单走向复杂,希望走向失望;另一个从混沌走向清明,黑白走向彩色。文中多处细节描写与现实非常贴切,比如开篇车厢里的剧烈咳嗽,又比如两人在车厢餐车里时肢体的表现,还比如“我”被泼了墨汁后走进小公园喷泉前听见的几个家长的言辞……艺术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怎样用通俗的语言让读者get到创作者的深意?在我看来,细微的语言最具张力,既能展现现场,也能给读者的想象力留有发挥空间。我想,这也是我爱读书高于看影视剧的原因之一吧。
就这样吧,下周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