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初弟,拜言
壮仕兄:
昔,太史公劝任少卿慨然服罪受戮。
今,弟篡太史公文采以慰兄当齐家。
人固有一婚,或遵礼而守常;或思后而奉孝,盖势所趋也。
且勇者不必畏婚,怯夫慕孝,何处不勉焉?
所以结发延后,幽于田园之中而不辞者,但求齐家也。
莫恨雄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功业不表于后。
君不见,总角发小,妻儿遍地,子仿其父幼时矣。
弟知兄身怀大志,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父母之望,兄益早解,免遭乡党小儿耻笑。
兄亦莫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
要之,婚后是非乃定,兄当细思之。
书不能悉意,故略陈固陋。弟再拜。
201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