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包烟的工夫,孩子被三个人贩掳走,为抢回孩子,父亲当街将人贩全部杀死,后果怎样呢?
真实案例,一个父亲带着两岁的孩子在路边买烟,突然听到孩子尖锐哭叫,父亲回头一看,一个大妈模样的女人正抱着自己的孩子撒腿跑。看到这一幕,父亲瞬间血脉贲张,身子像弹簧一样射了出去,拼命追赶。不料快要接近孩子的时候,人贩的两个同伙围了上来,父亲见状摸出了身上的弹簧刀。不知是练家子还是救子心切,孩子父亲当场就让这两人毙了命。掳孩子的女人贩见到这一情形,可以说魂飞魄散,撒开孩子慌乱逃命。
可孩子父亲没有就此作罢,他先是大冲两步,一飞脚把女子踹倒在地,之后踩住女子脖颈,当场给她做了“放水手术”。就这样,父亲解决了三个人贩,救下了孩子。很快父亲也被帽子叔叔刑拘。
现在人们对孩子父亲是有罪还是无罪的问题产生了激烈的讨论,尤其是争论父亲杀死最后一个女人贩的行为性质。
首先没有疑问的是,父亲对先围上来的那两个人贩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当时父亲和孩子的生命安全都受到了现实紧迫性的威胁,父亲进行无限防卫没有问题,把人贩打伤打死都不负责任。
那孩子父亲最终没有放过逃跑的女人贩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犯罪呢?我认为依然属于正当防卫。其实在那种情况下,父亲很难搞清楚,人贩的同伙到底有几个人,还会不会冒出第四个、第五个,如果放走其中一个,她又会不会召来更多同伙?换句话说,那时的父亲和孩子还处在高度危险之中,所以父亲给最后一个女人贩“做手术”,看似过激,实则还是防卫行为的延伸,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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