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之友》每日一读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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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开学第一天,班上来了一位插班生……》
这篇教育故事(案例)讲的是“积极关注”的力量。
育人是一种很富有艺术性的工作。严明的纪律不能一视同仁地要求,否则难免会出现个别“权利斗争”的倔娃,他们吃软不吃硬,用“惩戒”的方法去教育,只会让他们与你的心理距离拉开,并且处于对抗的状态。惩戒时逆反的种子已经种下,即便你“胡萝卜+大棒”,也无济于事。
文中的这个“小刺猬”看起来并不是那么难搞的娃,变成小刺猬的过程可能就是因为曾经教他的教师踩了上面说的这种坑。(这种情况,我有一个例子)
另外一方面,对于某些规则感很弱(但不是ADHD),常常用各种问题行为来干扰大家的正常学习秩序,时而做些让大人匪夷所思的损人不利己的事情的娃,若不在小学第低段严加管教,不在家庭教育和成长环境上加以深究和引导,小毛病可能会越变越大,坏习惯可能会越来越凸显,将来有可能会发展到“反社会人格”的地步?(我约谈过几次的某班某娃疑似这种情况,毕竟他有一个非常宽松的,容错度非常高的教师。当然他也有可能是先天的“反社会人格”的大脑,属于生理性的问题。)
所以教育的难度在于要用心地体察和细微地分辨:我们来“硬的”还是来“软的”,更有利于这个娃的发展?
也要考虑到对这个娃的教育和对其他娃的引导要能有利于整个集体的发展,而不是让同学们看到班集体的规则是有很大弹性的,可以随意践踏底线。或者让同学们以为,老师是铁面冷酷,不讲人性的,不可商量,无法共情的。在这两端之间要做一个精准的平衡与拿捏。
不过,对于大多数同学来说,严爱相济是教师更好的选择。[玫瑰][爱心]
第二篇《那些温暖、激励班主任的有效举措》
1.教师是否能够免于“陪同”和“在场”要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有责任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监管和教育,确保他们的安全和健康成长。这包括在课堂上的教育,也包括在校园内对学生行为的监督和指导。
对于小学学段而言,班主任老师不在场,发生了意外事件,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与矛盾。
3.情绪价值支持——在至暗时刻给予前行的力量
如果老师没问题,只是孩子和家长的问题,那是可以给老师、松绑,直接转介给德育条线的行政和校领导处理。
如果老师有成长空间,德育行政在协助化解冲突矛盾的时候,要给教师喘息的机会,给他心理的保护和行动的支撑,但也要助其复盘,成长,不能完全让他脱离在外,做甩手掌柜。
4.(待办)班主任工作总结变为班主任教育故事。这个点子很好,采纳!
✓写成长中对自己影响最大的10件事、10本书、10个人。这个点子可以让老师们增进对彼此的了解,挺好。
(待办)我们学校基本上没有开展过学校布置的暑期研修。其实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每个假期给一些名额,让老师利用暑假的时间赴外参加自己感兴趣的教育培训,然后按培训费标准回来报销,超出的部分自理。这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4.全校共读和科组共读轮流交替开展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是我们现在用的办法。全校共读的价值在于能够统一思想。拉齐价值观,让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而且全校共读后我们可以打破级组和科组的圈子来分享读后感。让我们与更多的同事能够接触,能够了解他们,学习他们的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