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婚姻不是儿戏,但面对家暴的婚姻不必苦苦维系。赵女士婚后长期遭受着身体上的伤害,她不知家暴是否可以起诉离婚,直到拖到无法忍受给自己带来的伤痛,走向了法律程序。
2019年赵女士和杨先生是经过他人介绍相亲认识的,相识两年双方登记结婚,赵女士生育一女,得知此事后,重男轻女思想的婆家就不淡定了,不断地说赵女士肚子不争气,并在杨先生耳边煽风点火,耳融目染的杨先生本就因家庭琐事争吵不休,有几次甚至暴力殴打赵女士,加之自己父母在耳边撺掇杨女士的不是,更是心生不满,打骂就成了常有的事儿。
赵女士本打算就此离婚,可是她不知在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制度,不想等的她于是寻求律师的帮助,得知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起诉离婚。
婆家知道赵女士提起离婚诉讼之后,胡搅蛮缠认为赵女士小题大做,夫妻哪有不吵架的,一时生气动手伤人也是情理之中,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被告杨先生碍于面子也要求撤诉,下定决心的赵女士怎么可能就这样听话,于是旧伤添新伤。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里有明确的规定,其中有一条就是有关家暴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在律师的帮助下,赵女士去医院拿到了医生的医疗诊断和验伤报告,以及周围邻居的证言作为当庭证据,最终获得了新的人生自由。
每年的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都说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因此遇到家暴,要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做到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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