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书友大家好,我们继续共读李镇西先生的《给教师的36条建议》。今天共读的主题是“你和幸福,只差了一点智慧”。
刚进办公室,就听到一班的班主任孟老师气愤的声音:“别管我们班王小林了,气死我了。他不交作业,英语老师说了他几句,他跟英语老师顶嘴,我在班里批评了他一通,你猜怎么着?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给他妈打电话,结果他妈打电话来,冲我嚷嚷半天,说老师们都看不上他家孩子,歧视他家孩子。还说这样的老师没素质……”
走进校园,这样的情形已经屡见不鲜。学生违纪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于班级中,如何对待违纪学生已经成了广大老师的一块心病。面对调皮捣蛋者,有的恼羞成怒,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说清规定问题;有的暴跳如雷,对之讽刺挖苦,使其自信心受到严重打击;更有甚者,失去理智,拳脚相加,使自己遭受学生的刁难、家长的质疑,甚至被推向被告席。这些做法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使自己一筹莫展。
这样的教育难题,如何破解?
今天,我们一起共读《给教师的36条建议》第一辑“智慧教师养成记”,建议大家读完第3到64页的内容,看看李镇西老师如何轻松破解一个个的教育难题。
这部分的内容一共八个问题,分别是“为什么要减少刻意教育?”“如何把握好教育过程中的宽与严?”“如何对学生进行真实的教育?”“如何把课文讲得有厚度?”“如何理解并缔造完美教室?”“如何与学校的同事处理好人际关系?”“如何与不支持自己的校长相处?”
我将选择其中最典型的一个问题,结合实例,和大家一起共读。
一个老师来信,感叹现在的老师不好当,因为没有明确的标杆尺度来衡量,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他说,面对学生犯错时,不知道到底态度应该是严厉还是宽容。宽了,怕学生会更加放肆;严了,又担心学生害怕老师,师生的感情受到影响。
其实,这样的问题同样困扰着绝大多数的老师。宽了,不仅担心犯错学生不当回事,起不到教育的作用,更担心的是其他同学有样学样,造成班级没法管理;严了呢,又担心破坏好不容易建立起的师生感情,更有甚者,今天这个社会,好些同学心理脆弱,家长也很溺爱,老师如若严格对待,家长孩子都接受不了。李镇西老师在回答这个问题时,先讲了两个故事,两个同样发生在民国时期中学里的故事:
一个是流沙河先生的亲身经历:
那时候他们学校校风非常好,每次考试没有监考老师,不用监考,只有一个工友在教室门口负责收试卷。
一次化学考试,总共五道,选做四道,每道25分。一位成绩非常好的姓杨的同学,很快就做完了五道,提前交卷走出了教室。可他刚走出教室,忽然想到第五道题有一个细微的错误,他粗心地把立方写成了平方,于是返回教室改了过来。就是这个举动,被认为是做弊,当天就被开除了。
还有一个故事流传甚广,重庆南开中学学生谢邦敏严重偏科,毕业考试时,极具文学才华的他面对物理试卷一筹莫展,作为四川人的谢邦敏,性格里面大概带了些苏东坡的豪迈,竟然在空白的试卷上题《鹧鸪天》词一首,以抒胸臆。词曰:晓号悠扬枕上闻,余魂迷入考场门。平时放荡几折齿,几度迷茫欲断魂。题未算,意已昏,下周再把电磁温。今朝纵是交白卷,柳耆原非理组人。
这事放到现在铁定是零分了,但当时阅卷的是大才子魏荣爵。魏先生起了惜才之心,于是也挥毫还了一首打油诗,曰:“卷虽白卷,词却好词。人各有志,给分六十。”
就这样,谢邦敏得以幸运地毕业,按照自己的志向后来学习文科,进入了西南联大法律专业,后来,还登上了北大讲坛,更是在建国后长期担任北京第一刑庭庭长。
也许,会有很多人觉得,开除对第一个事件中的孩子太过严苛了,而对第二个孩子,又太过宽容,甚至带有明显的主观色彩。对此,李镇西是这样分析的:第一个孩子处于公开状态——考场所有学生都看见了;而第二个孩子处于私密状态——只有他和阅卷先生知道。放纵第一个孩子,会损害规则的尊严,并动摇学校的教学秩序,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以一个学生的前途换取制度的权威以及所有学生的公平,虽然有些残酷,值!而宽容第二个孩子,在当时没有其他人知道,并不会产生什么消极的连锁反应,更不会造成什么“恶劣的社会影响”,相反会挽救一个孩子的未来,该!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李镇西老师在处理学生犯错问题时的态度。“宽”和“严”完全取决于该错误对学校和其它同学的影响。如果是当众犯了严重错误,触犯了纪律,若不处理会造成更大的危害,那不得不“严格执法”,照章处理——宽容不是无条件的,教育有时候也需要“说一不二”。但是,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属于教育中“不得已”的“非常态事件”。教育更多的时候,需要网开一面——所谓“法要容情”。
李老师认为,在儿童世界里,不能简单地套用成人依“法”(班级规章制度)行事的原则,在教育中,“情”永远大于“法”——哪怕这个法仅仅是相当于“法”的规章制度。
他说,面对学生违“法”,“容情于法”的做法可以依照下面三个做法来执行:
第一,充分利用规章本身具有的“弹性”。教师在执行规章时,完全可以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或宽容,或轻处,甚至“视而不见”或“装作不知”。
第二,即便必须执行规矩,以示制度和纪律的严肃性,实施的过程应该尽可能根据不同孩子的情况在方式上柔和些艺术些。
第三,如果孩子不是当众犯错,而且后果并不严重,如果“公事公办”会对孩子造成伤害,那干脆放他一马。宽容有时候比惩罚更有教育效果。
字里行间,我们看到的是一颗柔软的真诚关爱孩子的心。惩罚不是为了使学生身体或灵魂吃苦头,它只是一种惩戒,使其清醒地看到自己的不足,从而在人生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惩罚也是对学生的行为和欲望进行必要的规范与约束,采取一定的手段,促进其人性发展。归根结底,宽也好,严也好,都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最后,让我们重温一下李镇西老师的这段话,它可以让我们更容易把握宽与严的分寸,做一个幸福的老师——
教育,对于成年的孩子来说,“刚”是相对的,“柔”是绝对的;“法”是相对的,“情”是绝对的;严厉是相对的,宽容是绝对的;“疾风暴雨”是相对的,“和风细雨”是绝对的;“三下五除二”是相对的,“润物细无声”是绝对的;“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是相对的,“真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是绝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