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此规定作为干部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必将成为治理庸政、懒政的一把“利剑”。领导干部要认真遵照执行此规定。
领导干部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规定》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再明确、再细化,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在实际工作中,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比照《规定》中列举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具体情形,时常对标自检自省自警,筑牢思想防线,补足精神之钙,查找行为上的失范、思想上的病变,自我剖析、深刻反思,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意识,多一些直击灵魂的叩问,始终保持内心的澄澈。
领导干部要“俯首甘为孺子牛”。干部干部,干字当头,领导干部要在苦干实干中磨练韧劲。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党员干部提出新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担当的宽肩膀,还得有成事的真本领。”倘若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这样的干部就是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没有担当实干的本领和能力,再好的规定也将沦为纸上谈兵,领导干部惟有强化实践,苦练内功,锤炼担当实干的真本领,在新时代创造新业绩、展现新作为,方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
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政绩是领导干部从政、干事、作为,进而取得实实在在业绩的直接体现。干部“能上能下”一是要让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下得去”;二是要让干出实绩、有能力、有作为的干部“上得来”,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领导干部要树立造福人民的政绩观,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避免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要深入扎实同群众打交道,而不能一味地大干快上、追求进度。在目标效果上,发展成果要更多更好地惠及群众,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