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律:针对对“秘密”录像和录音的处罚
前言:
工作中经常有人跟我提到T有录音和录像证据,但是这些证据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我们却无法使用,为什么?
今晚,20231年月2日凌晨1点,新年伊始我来跟大家做个解答……
现在几乎每部手机都有录音、拍照、录像的功能。由于技术的广泛使用性,未经当事人同意而进行的录音和录像在刑法中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如果您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对他人进行录音或录像(例如使用手机),则根据《刑法》第 201 条或第 201a 条进行相应处罚。使用此类未经授权的录音/录像或将其提供给第三方也属于刑事犯罪。例如,如果您通过社交应用程序分享它们或将它们放在互联网上,就会出现这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立法机关规定对录音制品处以最高三年的罚款或监禁,对录像制品处以最高两年的罚款或监禁。
《刑法》第 201 条和第 201a 条保护未公开言论的机密性和个人照片的权利,从而保护私人生活。然而,只有当被录音/录像的人退回到某些“非公共”场所并且他们高度个人化的生活范围被录音/录像侵犯时,才会受到惩罚。在非公开的情况下,未经授权录制声音或图像,无论内容如何,都将受到处罚。
是否允许使用录音或视频记录来调查刑事犯罪?
原则上,根据《刑法》第 201 条或第 201a 条,如果未经授权的录音旨在获取与刑事犯罪相关的证据,则这些录音/录像也构成刑事犯罪。既然国家不能简单地授权秘密录音或录像以调查刑事犯罪,那么公民当然也不能进行此类录音/录像。
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秘密录音或图像记录才能在特定情况下被正当化或免于处罚。然而,为追求民事索赔的私人利益而获取的证据并不能证明未经授权的录音/录像是正当的。如果是为了澄清特别严重的刑事犯罪,在个别情况下可能适用于个别案件(例如:生命权受到严重危害)。然后,检察官或法官必须权衡,(被告)私人生活的保密性是否例外的超过了他们记录非法攻击的权限,而这种考虑的结果很难预测。在这种情况下,也存在对他们提起初步诉讼甚至受到处罚的风险。
秘密录音录像可以作为证据吗?
未经授权制作的录音或录像通常不能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如果另一方同意使用,则适用其他条款。否则,权衡利害关系,只能在特殊个案中将未经授权的录音作为证据被法院采纳。制造证据以执行民法索赔的目的不足以构成例外。
在刑事诉讼中,此类录音可能但不一定会受到禁止使用证据的限制。在这里,也有必要权衡相关人员对口头语言或图像的权利或刑事起诉的利益是否优先,尤其是在严重犯罪的情况下。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与普遍看法相反,录音或录像不能作为“最终证据”。它们大多只显示正在发生的事件的一部分,因此绝不是客观完整的记录事实。往往因此需要额外补充解释全过程(之前或之后发生的事情等)。因此,必须仔细考虑引入未经授权的声音或图像记录在特定情况下是否是权宜之计,以及是否“值得”冒刑事起诉的风险。
在大多数情况下,您自己对发生的事情和可能证人的姓名的详细陈述就足够了。这通常与音频或视频记录一样有效,甚至更多,并且不会因此面临被起诉的风险。因此,一般不建议将秘密录音或录音作为证据。在个别案件中,律师必须权衡是否以及何时应将这些作为证据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