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演讲稿写作而言,如何使用人称,看似一个简单的小问题,实则大有讲究。经验表明,撰稿人只有根据表达内容的需要,巧妙地选用灵活多变的人称,才能多角度地表达主题,让演讲稿更加精彩动人。
一、一种人称单独使用
演讲者单独使用第一人称,就选择了自我倾述的角度。使用这种方式的最大优势,就是强化情理表达的真实性和启示力,让听众在亲切而自然的语感中,受到强烈的感染和深刻的启发。例如,阿来在题为《故乡,世界的起点》的演讲中,这样讲道:
今天,我的故乡还在发生另外一件事情,就是我们叫作“对于边疆地带的浪漫化的理解”。浪漫化就是说,把另外一个地方的东西说得特别优美和美好,一厢情愿地按照我们所期待的一种关于青藏高原的想象去塑造它,去要求它,但它会给这个社会带来一些什么样的变化?我又该在什么样的层面上来重新把握故乡呢?也许人们说的乡愁的“愁”又出现了。既然上帝已经把我变成一个可以思考的人,一个愿意不断用自己的实践、行走、写作来印证自己跟故乡之间关系的人,那么我相信这种新的乡愁袭来也是一件命定的事情。那么我就接受它、拥抱它,而且带着这样一种乡愁,重新再来书写我的故乡,表达我的故乡。
阿来面对人们对自己的故乡“浪漫化”的理解和期待,思考着社会变化和重新把握故乡等深层次的现实问题。他把这归结到“新的乡愁袭来”,并坦露了“接受它”和“拥抱它”的真实心态,同时表达了重新书写和表达故乡的强烈意愿。演讲者单独使用第一人称自我表白,直抒胸臆,既印证了一个作家和故乡之间的独特关系,又让听众感到特别真切动人。
二、两种人称转换使用
演讲者在自我表述的过程中,也可以转换为第二人称。采用这种表达方式,无疑能够增强演讲者和听众之间的交流感,把情理交融的现场演讲推向高潮。例如,张锡峰的演讲《唯有青春与梦想不可辜负》,这样表达一个高中生的内心意愿:
我曾把自己向往的大学和热爱的城市拍成照片贴在课桌上。每当我精疲力竭的时候,都要看一下它,然后质问自己:就这样啦,你就这点东西?你真的真的到了最后的歇斯底里不能坚持的地步了吗?你的理想是什么?是诗,还是梦?是跨过田野的远方,还是穿越世界的旅行?然而,此时此刻,你所有能做的,就是把双手紧握成拳头,拼尽全力!你只有付出你的时间,耗费你的精力,甚至舍弃你的高傲,才能厚积薄发。当别人打游戏时你在读书,当别人睡懒觉时你在学习。你含着泪在深夜里舞蹈,在回忆中向前奔跑!没有人在年少的时候,只想成为一个普通人。尽管生活可能会剥夺你的所爱,践踏你的尊严,把你踩在脚下,让你遍体鳞伤,但是,你岂能倒下?别忘了,你的身后是你挚爱的人,也是挚爱你的人!请你相信,那些受过的伤都将成为你的勋章,都是你送给未来的自己最好的礼物!
张锡峰在自我表白的过程中,突然转换角度,采用第二人称的方式质问自己。从现实的学习困境,问到理想的选择方向。再通过情理的抒发和议论,把一个高中生拼搏人生和追求梦想的壮志豪情表达得痛快淋漓,真切动人。对于演讲者来说,这两种人称的转换,看似问自己,实则问听众。如此精准有力的心灵叩问,必然会引发现场中学生的强烈共鸣。
三、两种人称交替使用
演讲者在讲述某个人物事迹的时候,一般采用第三人称的叙述方式,同时也可以从叙述者的角度,插入第一人称的抒情和议论。这样两种人称的交替使用,无疑会大大增强叙事的情理表达效果。例如,王树增在题为《长征,一座信仰的丰碑》的演讲中,这样讲道:
湘军官兵连夜抬着他,走在湘江边的小道上。突然,后边抬担架的那个士兵,脚下踩着什么东西差点滑倒。原来,陈树湘师长躺在担架上,用手撕开腹部的伤口,把自己的肠子掏出来扭断而死。这位被当地老百姓称为“断肠英雄”的人,如今就葬在道县,前段时间我还去过一趟……道县的坟墓中埋着的他的骸骨,恐怕没有头颅。因为据档案记载,他的头颅当时被割下来送到了长沙,放在一个木笼子里,挂在小吴门的墙上示众。我相信那颗头颅死都不会瞑目的,因为就在那颗头颅的面前是一条小街,那条街叫瓦屋街。他就是瓦屋街人,那是他的故乡。在这条街上一个破门板的背后就躺着他多病的母亲。陈树湘师长就是用这种方式和母亲最后相见的,那一年他 29 岁。
王树增先用第三人称叙述“断肠英雄”陈树湘师长壮烈牺牲的动人事迹,再用第一人称讲述自己去过埋葬英雄的地方,并推想坟墓中的骸骨的情形,继而回归第三人称,引述档案记载加以印证,又用第一人称揭示自己相信英雄死不瞑目的原因。这样两种人称交替使用,把曲折的情节叙述和强烈的情感抒发融合起来,增强了演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三种人称综合使用
演讲者根据表达主题的需要,还可以综合使用三种人称。这样做往往能够充分发挥不同人称各自的优势,更加灵活自由地叙事、抒情和说理,让演讲更加深入人心。例如,陈州的演讲《爱可以改变一个人》,这样表达一个残障人士对爱情的体验和感悟:
后来,我成为了一名流浪歌手,我去江西九江唱歌,一个给了我幸福的女人出现了。她第一天就出现在我右前方的两点钟方向,第二天,第三、四、五、六天,她每天都出现在相同的位置,只有我唱歌的时候,她才会鼓掌。我们就这样认识了,留下了彼此的联系方式,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说实话,没钱、没房、没车、没腿、没文化,这一切,对于一个男人真的是特别大的打击。因此,我心里想,可能有一天我会死在马路边,小河边,不敢拥有爱情。她的出现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爱情,让我明白了原来人可以活得那样的幸福,那么的快乐,她让我明白了这种感觉。人家都说爱可以改变一个人,说得真好,是她改变了我。不要总觉得你没有钱,你钱不多,你车不好,你房不大,我想说,只要你真心地爱一个人,勇敢地爱一个人,不要放弃,像我一样紧紧地抓住,你就是能够拥有爱情的人。
陈州首先使用第一人称坦陈自己什么都没有,心里想到了死,所以“不敢拥有爱情”。接着使用第三人称讲到了妻子,是“她的出现”,让自己明白了许多事理和感觉。然后使用第二人称,告诉听众“不要放弃”,就会成为“拥有爱情的人”。演讲者讲述自己的情感经历,巧妙而又自然地综合使用了三种人称,从而大大增强了演讲的激励性和感召力。
所谓人称,是指表示行为动作属于谁的一种特定的语法形式,它涉及观察事物的角度和表达情理的基点。撰写演讲稿的朋友,只要你善于体现第一人称的真实性,增强第二人称的交流感,掌握第三人称的自由度,就一定能够突出和发挥三种人称的特点和优势,让自己的演讲稿更具有表现力和感召力。
(作者:李增源,选自《应用文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