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自己不是个喜欢读书的女人,事实上我看的书也很少很少。只算是在书海里游泳的一条小鱼儿。每天看到朋友们的原创,就忍不住想和朋友们一起讨论,一起分享码字的快乐。
至于为什么喜欢看书,准确地说基于小时候实在没有可以玩的玩具,也没有电脑手机,虽然有哥哥,同学玩,但他们也不可能时刻陪着你玩。甚至可以这样说,我哥为了怕我烦他,便带着我走进了书店,从那以后我与书店结下了情不可摧的情缘。
在书店里,我可以豪无顾虑的看自己喜欢看的书,可以交到一群有着共同爱好的朋友。每当书店里到了新书,尤其是我喜欢的书,看了几遍还想看的,我会忍不住想买,但真心没钱。那种心情现在回想起来,觉得那是也幸福。记得当时我为了买罗兰小语,每天放学后摆地摊卖衣服,才买了,至今那套书我还留着。我辛辛苦苦自己赚钱买的第一套书。
后来参加了工作,因为自己个性太直接,容易得罪人,变得不爱说话。只能安静的看书。每周就去书店淘书,为什么不喜欢在电脑上淘书,因为我很讨厌玩电脑,讨厌电子书,觉得电子书真心没纸书舒服,再加上眼睛舒服哈。还有一点我喜欢摸着书的感觉,觉得有书香,人就心安的感觉。但发现书店里的售货员比读书时候的功利了很多,你只看不买,他们就会脸色很难看。但书吧,说真心话,包装是越来越精美,但价格是越来越贵,即使我想买,都觉得有点不能承受,毕竟我不能只为了精神食粮而不顾肚子吧。于是乎我只能打一枪换一枪,这本书翻到一半的时候马上撤另一个地方,感觉就像铁道游击队一样。
慢慢的看书多了,认识的老师们多了,就有了自己码字的冲动,就自己做了公众号,坚持每天原创,慢慢关注我的朋友也越来越多,喜欢给我提意见的朋友也越来越多,真心喜欢这样的感觉。
在这个浮躁的社会里,每天能安静的看书,码字,是一件多么幸福的充实的事啊!
如果说书是书店的情人,那么,我愿意做书的仆人,一辈子跟随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