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这种喝酒喝死的人,天生有一种爱。”
——苏童
在卡佛独立书店听老师的基督文学讲座,讲座内容不太记得了,唯独对卡佛这个人产生了兴趣,百度了一下,便看到苏童先生对他的这句评价。于是找来他的书看,有小说也有诗集,其中《大教堂》这本短篇小说集看了三遍。
《大教堂》是卡佛的成熟之作,以家庭、婚姻、生活琐事为小说的主题, 该作品包括12 篇短篇小说,集中展现了美国蓝领阶层的生活状况。这部作品是“卡佛式”的代表作品,酣畅淋漓的表现了他的写作风格。
初读小说给人一种平淡、刻板的感觉。作家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描述,让人体味不出文字背后的起伏。然而继续读下去,会越发感觉到一种冷彻骨髓的寒意。对这种寒意的意外与疑问使我坚持又读了一遍。我想大概是卡佛用他没有色彩的极简的语言把他取舍的生活呈现给人们看,而真正让人感到战栗的便正是他笔下这种生活的真实,生活的苦难。
卡佛是公认的“极简主义大师”。尽管卡佛生前很讨厌批评家给他贴的“极简主义”的标签。但他的精神实质和美国上个世界中后期的极简主义精神内涵是相通的。所谓“极简主义”是从海明威的文学风格发展而来的,即写作时遵从“减法法则”:删除多余的描写,尽量少用形容词,尽量以最少的词把要写的事交代清楚。正如康德在《判断力批评》中所认为的那样,人为的作品很难激发起崇高之感。卡佛果断地摒弃了语言材料而走向了现实,这让它摆脱了过于科班气息的语言实验和文本游戏,从而将目光投向了现实事件的丰饶性。
他的文字朴实,朴实得瘦削。对文笔要求高的读者,估计会难以欣赏。《大教堂》12篇小说无一不是用平淡的语言展开,平淡的开头,不见异彩的结尾。简单的情节,描述环境精确简短的词语,人物之间的对话以及大量空白对时间的推动,常常只露出冰山的一角的叙述,这对于习惯了经典小说形式的读者来说,开始也很难适应。
尤其这些小说的结尾,似乎是作家的写作忽然被打断,便就此搁笔。如果读者想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需要自己动脑。卡佛所写是生活的片段,生活不断继续下去,直到生命河流的尽头。他所给我们展现的只是他所截取的一个部分,剩下的部分可以随着时光继续流淌。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如此的结尾也不难理解。比如《大教堂》中经常被人讨论的经典《好事一小件》。结尾处失去儿子的夫妇与和他们发生误会的面包师开始交谈。他们会说些什么,面包师会有什么样的故事,会用什么样的话语来安慰这一对可怜的夫妇呢?作家没有交代。我们知道的只是一个延续下去的行为:交谈。我可以给这交谈填充自己想要的内容。我也可以自行想象他们最终可能通过真诚的交谈会相互理解而成为朋友。
《大教堂》里我最喜欢的是《羽毛》这篇小说,小说最后,叙事者看着客厅里那只怪鸟和主人的孩子嬉戏玩耍, 他忽然感觉这个夜晚“很不一般”,他甚至希望“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为什么一只怪鸟和一个丑婴儿会让人产生这样的触动呢? ”我产生了这样的疑问。作者并没有给出答案,需要我看完一遍后又回到字里行间去寻找,去思考。也许这正是独具匠心的作者想要的效果———用空白说话。卡佛以这种开放式的结尾结束, 因为他主张在短篇小说里, 留有余地比说过头好,小说里所短缺的主观成分,读者自己会加进去的。这种开放式结尾赋予了读者对其小说的不同理解、不同解释的机会。读者可以根据作品的上下文和自己的生活体验去揣摩体会。就我个人而言,这种“开放性的结尾”给我带来的常常是“阅读的狂喜”,是柳岸花明又一村式的痛快淋漓。
(刚开始阅读的不适应,看完后便只剩下意犹未尽和深思,本文只讨论了《大教堂》极简的写作风格这一个方面。大概是在我看来正是这种风格体现了作者精湛的水准和独特的匠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