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我会想,为什么我这么喜欢阅读、喜欢文字,而不是像其他人一样喜欢手工、运动、绘画。上学的时候我最怕美术课,尤其害怕老师让我们画一个什么物品,因为我的空间构造能力实在太差,只会画最简单的平面画。一涉及立体的图案我就完蛋,只会遮掩着自己的画纸看别人是怎么画,然后模仿别人。
从小到大,天知道我有多羡慕会画画、手工做得好的人,因为我在这方面就是个白痴。后来通过书籍我知道了有些天分是基因决定的,然后开始回想自己何时喜欢上阅读的,原来这一切早就有迹可循。
我生长在农村,家里的人文化水平都有限。小学的时候,每学期我最期待的就是发新课本,课本一到手,我会第一时间把语文课本里的记叙类文章看完,不喜欢看诗,只喜欢看故事,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上大学。那时候我没有渠道获取课外读物,我的课外读物只有一本本的作文大全。我自己的看完了,再看其他同学的,几乎全班的作文大全都看过。但写的作文依旧很差。
小学毕业,去了县城上中学,我开始接触到各类杂志了,也知道了更多的文学著作。那时候生活费有限,经常是向同学借书来看,或者就是向校门口那家书屋租书来看,当然租的全都是《泡沫之夏》之类的言情小说。
回想那个时候,浮现在我脑海中的画面是:下课后忙不停的掏出小说来看,下晚自习后向同学借手电筒来躲在被窝里看。记忆中那个时候看了很多很多的言情小说。名著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像没熟的馒头,又难啃又无味,那时候觉得自己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喜欢看文学著作。
直到初三的时候和阿D成了邻桌。因为家离学校远,初中的时候我开始住校,但家在县城的同学依旧可以回家住,那时候和我玩得好的同学全是寄宿生,因为我们都来自农村。在面对县城的同学的时候,内心同样的自卑感让我们走到了一起,也是这份自卑,让我觉得我不可能和县城里的同学成为真正的朋友。
阿D就是那样一个我觉得永远不可能和她成为朋友的人。阿D扎高马尾,戴眼镜,眼镜还总是滑到鼻梁下面,经常看到她在用手扶眼镜。她笑起来很好看,嘴角露出两个小酒窝,那种干净的可爱常常让人很想保护她。
就是这样一个女孩,我们因为都喜欢看小说而熟络了起来。她是在县城长大的,拥有的书籍、阅读过的书籍都比我多很多。从她借给我的书中我第一次知道了郭敬明,知道了《最小说》。通过这本杂志的一个短篇小说,我第一次知道了原来短篇小说不只是写爱情的,那个短篇小说让我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震撼。因为这个短篇小说,我连续买了整整一年的《最小说》,那时候15块一本的杂志对我来说并不便宜。
一开始,阿D借给我的书大多都是青春疼痛文学这一类的。有一天,她跟我说,她最近读到一本很好很好的小说,她明天带来给我看。那本书就是余华的《活着》,当时我如痴如醉的看完福贵的一生。终于明白,之前看过的那些言情小说多么没营养。
算起来,这本书算是我真正的文学启蒙。现在看到余华,我还是能想起阿D。我们很多年没见过了,但我还是很怀念初中时候我们一起分享书籍的时刻。因为阿D借给我的《活着》,我开始了自己的文学阅读之旅。周末的时候我常常都要去书店逛一圈,在逛书店的时候,知道了村上春树、梭罗、安妮宝贝等更多的作家。
到了高中,即使课业繁重,但我的书包里随时都背着一本课外书。去图书馆借过很多次书,自己的借书卡次数用完了以后,再借同学的借书卡去接着借。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真正的养成了阅读的习惯。
有时我甚至还想,要是高中那时候少看几本课外书,把精力更多的用在学习上,我是不是会考一个更好的成绩呢。身在其中的时候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样做,觉得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选择,但当回头看,会发现好多事情好像在更早的时候就注定了它会往什么样的方向发展。
直到今天,我还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阅读,只知道自己喜欢进入一个又一个的故事里,通过文字步入一个又一个我不知道的城市。以前看巴黎评论的采访,很多作家都说是文字选择了他们,不是他们选择文字,那时候我不理解,现在我开始懂得这其中的意思了。经历过怀疑文字的时候,但现在想到还有文字在我身后,我就知道我还是有造梦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