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去同事家喝了一点酒,自己一个人走在街上,天气很冷。我点了一支烟。身体越来越差,害怕寒冷,这就是我再也追不上你的原因吧。那么往相反的地方走去,过一些时日,也许我就能当做你是我云云人海认识的普通人,无奢望。
有人说: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不回头。应该是骗人的,频频回首,练习不再眼红。可我已经喝了那么多酒,走了那么多夜路,还是不敢接受现在,接受生活过分好意的馈赠。有时候我想回到十八岁,轰轰烈烈地谈一场恋爱。然而十八岁怎么会知道天高地厚,怎么会懂温柔前一双手,世界琳琅满目,时间走到今天,最好的是学会了慈悲。
一个人真的很好,调了闹钟,天亮起床,在热闹的人群中结交的人,过后再无联系,列表越多,人越孤独。怎么还要有那种寻求人同行的想法。再也不用担心错过什么的心安,是时间的良药。
一个人不用再看情感帖,天性懒散,终究没有学会爱人。找了一个下午,头文字D里拓海站在夏树家门口的图,真正的告别悄无声息。
我只是厌倦了自己关于未来那么多不确定的想法,还有什么值得畏惧,还有什么非要别人拉一把才站得起来。为什么非要委身于自己抱团取暖。我在书店遇到一个买字帖的人,我走了一段路去看他。我想也许就是这样吧。一段路走过了,就要挥手告别。勇敢的走下去。
一个游荡黑夜的人,只需要不要忘记钥匙,在得到之前切勿过分强调自尊。
他走到楼下,一栋楼漆黑,声控的灯,走一层亮一层。大概是那个时候,他拼了命想给自己一个家。
天快亮了,多热闹的世界。
洗漱干净,穿好了衣服,他打开了门,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