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十二公民》,是因为腾飞兄发给我的一篇文章。1个小场景,12个小演员,舞台剧的架势,内容丰富,思想深刻。
这种片子很小众,却又是容易引人入胜的那一类。如果让我给2015年的电影排个先后,《十二公民》至少从思想深度上、媒体导向上、剧情设置上、演员演技上、拍摄手法上、细节把控上、艺术视角上,都是数一数二的。虽然这个题材被各国拍了很多次,毋庸置疑是站在“别人的肩膀”上拍出来的,但这狭小的场景带给人的心灵震撼仍然不可小觑,特别是当12个公民从厂房里走出来,那种全然释放的快感,令人动容。
这部电影的拍摄是有其时代意义的,由“呼格案”引发的一系列冤假错案浮出水面,让公众意识到,只有法治精神、法治原则及其得以实现的制度、体制和机制,才能守护我们的生命和权益不被“依法”的错误剥夺。
然而,当我们群情激奋,想要给一个个冤案鸣不平,呼吁司法公正的时候,其实还有更多深层次的东西需要我们去思考。
从大众心理学的角度讲,群体的智商都是较低的,他们很容易采取最简单的形式做出最简单的判断,陪审团这个群体当然也不例外。于是,在电影开始不久,8号陪审员作为唯一一个提出嫌疑人无罪假设的时候,我便对他的职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稍微研究过群体心理学的人都应该知道:对于聚在一起的一群人,如果没有共同的方向和目标指引,他们虽然形式上是一个群体,但实质上是难以形成群体心理特征的。
那么,这12人组成的陪审团,起初唯一可能的共同目标就是时间,3号陪审员想着赶紧结束去跑他的出租车,7号陪审员惦记着还有一堆冰糕放在冰箱里快化掉了,10号陪审员急着回去收房租……于是开始的第一轮投票,大家都是为了赶时间,想着尽快结束这个“没有意义的讨论”,只有8号陪审员提出异议。
所以,这部剧好就好在编剧和导演有这样的常识。并在结尾专门设置这么一个场景,让8号陪审员返回房间取回“检察官”的工作证。
从普通观影者的角度看,这样的角色和剧情设置可能不如美帝《十二怒汉》中那个建筑师的言语更能打动人。但我却觉得,我们天朝的《十二公民》更符合科学和逻辑。而且,剧情中8号陪审员一步步地引导其他陪审员产生“合理怀疑”,堪称是利用暗示技巧主动影响群体心理的一次典型的成功案例。事实上,英美的律师和法官们早已熟练掌握了影响陪审团判决的技巧,这一点从选择陪审团名单的时候就开始了。最简单的例子,如果出现一个白人伤害黑人的案件,白人的辩护律师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想尽办法把陪审团候选人里的黑人全部赶走。
于是我觉得,一个好的陪审团制度,应该是避免陪审团成员产生共同的方向和目标。如果随随便便拉几个人,只是为了体现陪审团这个形式,那么这帮人唯一的共同目标就只会是赶时间,选择匆匆了事儿或者任人摆布。如果纯粹地以“合理怀疑”为根本,以尊重生命为目的,那么判决的效率又会大大降低,而且假设《十二公民》里的富二代真是凶手的话,这种“合理怀疑”也极有可能造成错误的判决。
因此,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国基本都采取了“排除合理怀疑”的原则,这并不是为了保护被害人,而是为了方便司法机关定罪才搞出来的东东。当然,既然这么存在,肯定是利大于弊的。就像很多社会制度一样,这之间的平衡很难把握,矛盾永远不可调和。
目前,我们能做的努力,只能是让普通人有参加陪审团的动力,比如从物质上给予奖励或者义务上作出规范,让每个陪审团成员能够积极地参与进去,而不是徒有形式。当然,如果有更好的办法,能让陪审团成员保持各自独立的思考,防止其形成群体性的心理特征,同时又能兼顾判决的效率,那样就应该是近乎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