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也许是我们见到的最平常普通的水果了吧。记忆中知道的第一样水果好像就是它。小学英语学得第一种水果也是apple。可见,这小水果有多么平民,至少亲小朋友吧。
我爱苹果,扬言要嫁到山东去。因为地理老师曾经说过那里的苹果又大又多,坐车经过的时候,伸手一摘就是一个,伸手一摘就是另一个。老师讲的其他关于山东的知识都不记得了,只知道,山东有苹果又大又多。我开始憧憬着未来的生活。我的那个山东汉子最好开着果园,种着苹果,这样他就可以无限供应了。而我,只要负责坐在苹果堆里,左手一个,右手一个,流着口水傻傻的笑。我那时的同桌总喜欢拍打我的头,把我敲醒。她说她最爱看我从天堂幸福生活被拉回现实的瞬间表情,像是喝着香甜的炖老母鸡汤,突然发现有两只苍蝇,一只还被吞了下去,活活拆散了这对正在洗鸳鸯浴的情侣。我说,那是恶心吧。她说,对啊,恶心却又吐不出来。我摇了摇头,我不恶心,只是不想要罢了。
一百个人又一百种哈姆雷特,而吃苹果只有两种——削皮和不削皮。曾经有时间专家说吃苹果最好不要削皮,因为苹果皮中含有非常丰富的营养素。过了一段时间专家又说,吃苹果最好把皮削掉,因为农药第一层接触的就是果皮。我初三的时候曾经看过隔壁宿舍的人拿着小刀在苹果皮上轻轻地刮,竟然刮出一小丢白屑,她告诉我这是蜡,商贩们为了苹果好看和留的更久一些,特意打上去的,所以吃苹果要削皮。我回家告诉我妈,我妈说是苹果都会这样,没事的。所以一直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谁对谁错。但是,我吃苹果是一定要削皮的。并不是因为农药也不是因为打蜡的关系,仅仅是因为我觉得削了皮的口感比美削的好得多。宿舍里吃苹果的人多,削皮的却只有我一个。我每次拿着苹果要到阳台上去削的时候,她们都会投来鄙视的目光。说我美其名曰勤奋,实则傲娇。我回她们美其名曰懒惰,实则根本不会削,哼!他们回,哼哼!
小时候,跟着老妈出街,遇到买苹果,也会装模作样地拿起一个,左瞧瞧,右看看。然后拿给老妈过目,出了偶尔会被装进袋子外,大部分都是被拿到一旁。每次看着自己挑选的进了袋子就会很有成就感,吃的时候会挑出那个自己选的。现在想想,那时的我眼中的苹果都是一模一样的,哪里分得清哪个是我选的,哪个不是我选的。在家时,要吃就去客厅拿,因为随处可见,也随处可得,就以为是廉价的。现在出来都市,才发现并不便宜,红富士要五块,一般买个四五个就要七八块,对于爱吃苹果且穷人的我来时是笔不小的支出。每次打电话的跟老妈抱怨这里的价钱又多坑人,老妈总会安慰我说老家的都卖到七八块,可以平衡了。可是我又良心不安了,从小到大,我到底败了家里多少苹果钱啊。于是这更加坚定我要嫁到山东去的想法。
人类中有许多的名人,苹果中也许多的名苹果。像远古时代诱惑夏娃的苹果,后来砸中牛顿的苹果,现在炒得火热被乔布斯咬了一口的苹果。但是我最爱的还是眼前即将被我吃掉的这颗。
2012,大一的一篇练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