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序中,北岛写了选编诗集的偶然性与必然性。偶然性是直接原因,儿子兜兜刚上一年级,准备参加香港学校朗诵节比赛,朗诵的诗是《假如我是粉笔》。我脑补过北岛回家后看到孩子在家里练习朗诵那诗的样子,不禁笑出声来。“自此花了两三年的功夫,编选了《给孩子的诗》。”必然性是根本原因,作为诗人的他,其实普及优秀诗作为己任。如他所说:“雪花和花瓣,早春和微风,细沙和风暴,每个孩子的感受都是独特的,就像指纹那样不可重复——这一切都是诗意,但还不是诗歌,换句话说,诗歌即形式,是由文字和音乐性等多种因素构成的。”“从小背诵古诗词,岁月沓来,尚有佳句脱口而出——诗歌浸透在血液中。对儿童青少年来说,音乐性是打开诗歌之门的钥匙。”
翻看第一首诗,心被轻轻敲开,《天真的预示(节选)》那是大学时一个墨绿色笔记本上摘抄过的四行节选诗句:一颗沙里看出一个世界,一朵野花里一座天堂,把无限放在你的手掌上,永恒在一刹那里收藏。“宇”指无限的空间,“宙”指无限的时间。以小见大,感受自然之奇妙,永恒之奥妙,让孩子们读这样的诗,小小的心儿在尘世间,窥见一斑里可以是那样的美好。
诗集中选了外国诗70首家上汉语新诗31首,总共101首。记得自己初中时读席慕蓉、汪国真、戴望舒,高中时读了余光中,大学时候学外国文学史,开始大段大段背诵艾略特《荒原》的文学特色时才慢慢喜欢上优美的外国诗歌。诗集中裴多菲《我愿意是急流》,狄金森《如果记住就是忘却》,我尤为喜欢,在诵读间也有想听原声的冲动,不论是英文、发文、葡萄牙语……
记得在一次报送读书日信息时,我拟的标题为:春日读书,万物生长。其实要阅读,哪里要分什么季节呢。比如诗歌,无论哪个季节都是那样契合。生机盎然间,绿草萋萋,适合读诗;炎炎夏日里,找一片清凉,最是读诗时;硕果累累,金色漫舞,吟诵声随风散去,悄然的是诗意;北方漫长的冬季,室外白雪皑皑,屋内热气腾腾,萧索间可读诗,特闹中亦可读诗。再想想,清晨与朝阳同迸发生活的热爱,诗可随行;夜晚黑暗时点点月光下,诗能随行。一个人,诗是伙伴,一群人,诗是中心,众人萦绕其间,怎样的畅然与温馨。
翻到《给孩子的诗》,和孩子一起读出声来,起承转合,声声不息中,诗情诗韵在我和女儿间流淌。读一首两首,合上眼,枕着诗意入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