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酷暑难当,空气中弥漫着燥热,脑子也变得有些迟钝,身子越发僵硬不听使唤,做起事来思前顾后,谨小慎微,与其说是上了年纪的成熟稳妥,还不如说是胆怯在作祟,少了以前利索,果断的快感,这可能是一个人独自生活留下的后遗症吧。有几天她脑子里总想着一件事,如果家门的钥匙落在屋子里或者丢了怎么办?她是一个人租房子住的,以前倒是住得好好的,从没有想过这种问题。可那几天这个问题一直困扰了她好久,撬锁?住旅馆?或者干脆回老家?有时想着,她自己心里都觉得可笑,从那以后,她每回出门之前必定细细检查皮包里的钥匙,走到门口还是不放心,一定要再翻下皮包,只有听见那“噹噹”的声音她才会安心地将门关上。
经常听公司同事谈起90后的小朋友们结婚怀孕的事,她想着,如今这些孩子可都够勇猛的,冲锋杀敌毫不畏惧,自己这个勉强能算得上80后的倒是偃旗息鼓,不战而退了。大学毕业后,她只身一人来到这座城市打拼,知心的朋友全落在原来的小城市里。几年下来。朋友都陆续有了家室,几个宣称不婚主义的黄金战士也都纷纷倒戈,叛变革命,投入到丈夫的温柔乡里。据可靠消息称,她最好的朋友也快要披上嫁衣了,那个在大学时期好得和自己快穿同一条裤子的女友也要离开自己成为别人的了,以后可能连个打电话聊天的人都没有。她知道这是一种小小的自私心在作怪,总不能为了自己,牺牲她人的幸福吧!不过,在单身这条路上的同伴算是越来越少了,马上就只有自己在独自赶路了吧?自己的命运会不会也像《夜访吸血鬼》那样注定孤独,那些黑色的精灵纵使有不老的容颜,永远的青春,超乎凡人的行动能力,但却留不住别人的逝去,在深邃幽暗的时空隧道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个身影从眼前飘过,伸手去触摸却只有黑色的泡沫。他们杀人饮血,却只是为了饱腹,孤独的深壑无法填平。《加勒比海盗1》中那些拿了金币的海盗们由于诅咒的力量变得长生不老,可是他们却生活得很痛苦,任何山珍都尝不出美味,任何烈酒都不能买来一宿狂醉,活着的只有一副躯壳,一具行尸走肉而已。她也有过一段相似的经历,周末清晨醒来便是噩梦的开始,睁着眼睛躺在床上,窗户外面的世界好像是另一个宇宙,那轰轰的摩托车发动的声音,那叽叽喳喳的妇女们嚼舌的声音都仿佛是被罩在玻璃盅里,上演着一幕幕哑剧。食之无味,寝之不安,任何东西都填不了内心的空虚,或许美食只有分享才能品尝出其中的美味,好梦只有相拥才能感到甜美。
一个人住惯了,懒惰的毛病越发见长,虽说菜场就只几步之遥,可她总要等到冰箱里空空如也的时候才想到出去买些东西,重新将冰箱塞满,这样几个星期都不用再出门买了。 婚姻上的事情也没见有多勤快,电视上的那些配对节目她看着都觉得可笑,女人们比美,男人们拼钱,主持人还装模作样地公开说媒拉纤。如果金钱和脸蛋是婚姻主宰的话,那恋爱结婚倒也没有那么复杂。朋友劝她要求不要太高,可她想找个有感觉的难道就有错吗?不过事实证明,凭感觉找对人,比大雨天被雷击的概率还低。这婚姻的事一旦耽搁下来,索性一拖就拖到底,婚介所也懒得去。相亲倒有过好几次,全是公司同事介绍的,两个人傻里吧唧地坐在咖啡厅里,脑子里还要翻江倒海地搜索无聊透顶的聊天话题,等茶凉了,冰欺凌化了也没憋出几个字来,这种经历还真是要命。她努力回想那些和她一起奋战的战友们的样子,可全都是戴着面具一般毫无印象。也许是心神不定的缘故,近来发生的事情总是最先被遗忘,反而是儿时的记忆就像用一把刀刃一样被刻在脑子里,清晰地就像昨日里发生的,这几年见过的人,经历过的事竟像被蒙上了一层水汽,变得模模糊糊,真假难辨。有次和一男人约会,对方选在了哈根达斯,她很爱吃甜食,有人说甜食让人快乐?还是快乐的人才爱甜食?她记不清,也不顾形象地一个劲地吃了满满一桶。回去的时候只记得舌尖发麻,但想了许久也闹不明白是何缘故。回到家认真地琢磨了半天,这才回忆起来。“爱她,就带她吃哈根达斯”,可关键是我不爱你怎么整?
前个周末和朋友一起出去逛街,在繁华的商圈对面有一片旧民宅,与商场的热闹不同,马路那边的老宅有别样的情趣。老人们悠闲地走在小路上,见到熟识人还热情地打着招呼,自行车叮叮声,电动车轰轰声连绵不断,一群老汉伸长脖子围在马路旁边看下象棋。楼房与楼房之间毫无规则地挂了很多电线,上面还搭着凌乱的衣服,有风来过,衣服随同包子店,裁缝店的旗帜一块飘扬,好像是只有老电影里才会出现的一幕。她出神地望着对面,住在这样老式的旧居里也未必不好,在西方观念的冲击下,还有这样一群人用最中国的方式活着。拖着朋友的手,飞奔过了马路。那群下棋老人的身后有一个玻璃橱窗,布置得很有格调。在这样一个居民区里,还有如此高档的陈列室。走进一看,里面摆放着中国式的家具,并不繁复却散发着一股质朴的味道。房间有些暗,只有几盏吊灯懒洋洋地发着柔和的黄光,几个壁灯将发红的弱光投射到地面,却反而将后面的阴影显得更加浓重。墙壁是水泥的,可也许是店家想要营造仿旧的效果,故意用刷子在墙面上划出许多弯曲的竖形条纹,看上去犹如木质般的纹理。屋里到处散发着一股慵懒的味道,懒散本就是中国文化很典型的特征,不羡地位不羡钱,只愿归隐田野,做个闲云野鹤,“借得小窗容吾懒,五更高枕听春雷”,在这个一切以追求快速的快餐文化当道的今天,所有的东西都变得浮躁,连静下心来好好谈场恋爱的闲情都没有。角落里的一扇旧屏风吸引了她的注意,上面画着半棵枇杷树,颜色犹如景泰蓝般富贵华丽,本是一个平日里怎么看也不会稀奇的东西,可在画家的笔下却如此光彩夺目,超出了它本身所能承担的美丽。其实爱情这东西不也是经过文人墨客的渲染才变得如此花前月下,你侬我侬的吗?屏风的旁边有个大木门,木门表面早已坑坑洼洼,凹凸不平,估计已经经历了很多年头,可却依然厚重,表面也没有什么蛀虫斑的痕迹。她用手轻轻地敲了两下,发出“咚咚”的沉闷声响,应该是很好的木质,假若是一块朽木,也不至于能保存到今天,历久弥新。朋友走来,她又重新凝视了那张屏风,看久了竟觉得这东西有些鬼魅在里面,似乎它成了有灵魂的活物,这种感觉和昆曲很像。近来她听昆曲,觉得昆曲是有些魂魄之类的东西在里面的,有其它戏曲所无法媲美的凄婉,这种悲伤如此美丽,甚至有一种妖媚的味道,同昆曲演员的妆容一样,令观者在痴醉之外还有些卑微。也许人非得到了一定的年纪才会爱上传统的东西,以前对戏曲不感冒的她迷上了《牡丹亭》,杜丽娘将一双玉手放在水袖之中,半遮半露,一副羞答答的含蓄美。最怕好花开在无人识,也许好东西都是需要经历些曲折的,她又想起前几天的新闻报道说,1971年发现的5000年前的国宝中华第一龙——碧云龙竟无人珍惜,几经转手以30元的价格转让出去,这样想来真是暴殄天物,泼残生,除问天。自己的这个情景又算什么呢?
最近有个男人在猛烈地追求她,条件普普通通,却勇敢得有些可爱,敢于追求自己真爱的勇气本来就值得嘉奖,不论成败,主动出击,勇敢示爱,现在社会的这种男人不是越来越少了吗?反观自己总是守株待兔,连欣赏男人的勇气都没有,单单这点,那个男人就有令她十分钦佩的地方。其实被追的滋味也不总是难受,嘴角只要上扬就好!
能在这种烦闷的空气里开心得活着就对了,其实这世上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和心境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