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录
那年我六岁同龄小孩认为我是个怪胎。自我有意识起,我便只穿连衣裙。我的手上必会绑上长绸条,绝对不能少。这些,是一个人教我的。他说:“女孩要懂得保护自己。” 别人说我怪,不仅是穿戴。更是因为我六岁便有超出同龄人的思想和所谓的心狠。至少,我不这么认为。他,也不会的吧。 六岁生日那天的黄昏,我在区里的草坪上躺着晒太阳。暖意侵入我的心房,鸟儿唱着回巢的歌。忽的,歌声断了。我睁开锐利的双眼,看着被血色晕染的天空。我把视线转到另一边,一群小孩围着,吱吱呀呀的听着叫人心烦。我站起身,朝他们走去。在人群外,我冷冷的瞥了一眼,便离开那里。不久,我在远处找到一块坚硬的石头,它足够一击致命了。我回到人群里,把旁边的小孩推到一边,向小鸟砸去,而后世界又少了一点痛苦的声息。周围的小孩,他们有的指责我,有的吓得跑回家去了。但我对他们的作为根本不放在心上,我仅是凝望着小鸟身体中流出的鲜血,在阳光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美丽动人了。我不禁那股诱惑,做出同龄人不敢做不愿做的事——我蹲在小鸟尸体旁边,用尚是稚嫩、白皙的小手去沾一点血。我带着刺激、好奇的心理去舔了一下。那时,我请闭上眼细细品尝。过后,我露出了满意的微笑。因此,留下的几个男孩也被我吓得跑了。最后,我为表示对小鸟的尊敬,将它埋在树的下面——那是它最后的归宿。埋葬时,我伴以最虔诚的心送它最后一程。随后不久,我便多了些称号“变态”、“怪胎”、“神经病”。在我心里,真正残忍的是他们,看着小鸟忍受着痛苦却不做出任何帮助。仿佛,有一颗怜悯的心是小孩本该有的情感,而那叫做善良?我不禁嘲笑他们的虚伪。乃至在同他们家人述说这件事时,我也觉得是在述说他们犯下的罪恶。既不能救它,何不认真的送它?那,是我的仁慈。 那天是我的生日,我却不能感受到生日的气氛。即便,家中从未有人记得我的生日,我也依旧期盼着。我清楚的知道我的身后有着一个处在幽深黑暗中的恶魔跟随我。有时,我盼望他的出现;有时,我又希望它消失。 我打开大门,扫视周围——没人。我忽视黑暗对我的侵蚀,径直走到浴室。打开喷洒,让水赤裸的冲刷我身上的污垢。去掉的污垢给我一片刻的宁静,似乎洗去了那段回忆的罪恶。但美好的时光总会被突如其来的叫喊声打破,酒鬼父亲又是暮至而归。一身的酒气,、烟味,每天反复。我的母亲受不了他,就独自去外地工作糊养这个家,残缺的家。
他叫嚷着:“凡琳……凡琳!快给我做饭,你那该死的母亲抛下咱俩,一个人逍遥快活去了。像个妈样吗?快点,听到老子的话没有!凡琳!”
我不耐烦的打开浴室门,向厨房走去。身上的水不停的滴落,“滴答——滴答——”我拿着一把刀走到父亲面前,用力抵着他的头说道:“你再敢这副模样回来,我保证,你会下地狱。还有,我对你的‘老子’非常不爽,以后小心点。”
父亲的酒醒了,比起未沾酒时还要清醒。他的女儿,六岁的女儿竟说出这样的话。
他的眼瞳放大,语气放缓道:“凡琳,把刀放下好吗?听话啊~”
我又用力了一点,冷冷的说道:“下一次再让我见到你这样,别指望我会放过你!听到没有。”
“是是。”他害怕了,他怕的不仅是我说的话我的行为,更是我的表情。这让他觉得站在他旁边的是一个陌生人。
此后,他真的不再喝酒。做上了一个全职爸爸,他每天起早做饭,洗衣。态度也变好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