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空姐坐顺风车遇害这件事的看法:
首先️我总觉得此刻怪共享经济(平台经济)似乎没有太大意义。平台的属性是中介性、渠道性,不是实实在在的物理空间,我们不能说侵权或犯罪发生在平台上,它只是透过平台得以展现出来。阴险变态之人古来就有。
第二✌️我们要搞清楚,她坐的是顺风车,与网约车不同,百度百科说顺风车环保节能、减缓交通压力、促进人与人之间信任的理念…是项公益活动。这隐含顺风车有社交功能,那不得不说的就是人心隔肚皮。从市场准入方面看,滴滴再怎么验三证,也终难测人心。从立法规制角度看,顺风车都不受《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约束。
故,我觉得滴滴是应该承担起与其平台属性相适应的责任(很难拿捏)、有过错部分的责任(准入环节、监管环节)和相应的社会责任。但重要的是如何发挥法律的作用。法网恢恢怎么可以漏呢?强有力的惩罚怎么感觉缺席了?救济就信步缓缓让亲者更痛?更重要的是一个教化和教育的问题,教化在于教会人控制邪欲邪念。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最基础的国学教养反而重要,很多高科技犯罪分子不是没有文化而是没有教养,最起码的是非之心也缺失。(这是《孟子》最经典的篇目吧)所以更不敢奢望多数人能舍生取义了。而我想教育在于将教化系统化具体化现代化。人应该在教育中得到教化,明白克己,明辨是非,懂得求助,学会自助。有时候冷冰冰的社会也是好的,它迫使你明白一个铁打的真理,大多时候你只能靠自己,你要狠着心,把自己磨练成聪明果敢,坚强有力的那一个啊。(我觉得也承认人人得教化需要一个漫长过程来完成,很多人都是这场梦圆路上的牺牲者、铺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