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第一次读三毛的书,是在大学二年级,那时候多是“存心”想让自己多读一点点书,逼迫心理还是强一点的。随便读下一本,大家觉得的正经书,内心被自己骄傲的不得了。。。
“我每想你一次,天上便落下一粒沙,从此便有了撒哈拉。”
那个时候读的第一遍,残留到现在的回忆就是:一个文艺女青三毛,老公是外国人叫荷西。记忆最深的是,这是第一本让我觉得世界具有神秘力量的,吓人的存在,因为这不是一本玄幻小说,是真实回忆的文字。能好好活到现在也是很不易了吧?
买下这本书的时候,完全忘记自己已经读过一遍,里面的故事也像是重新开始在读一遍,也好,让我觉得是重新再次探索一次,感觉不赖。(有点剧透哟,介意就不用继续往下读了。)
对于故事的内容
一开始是相对来说轻松的,看见撒哈拉沙漠里,一个不同文化国家的人们处事行为,习惯;((也会对某些行为不理解,对三毛的包容,对生命的尊重,友好而感动。譬如:邻居的妹子们可以拿走三毛的美丽高跟鞋,把自己的替换在原来的位置,之后穿坏了还回来,就算还回来的时候弄坏了,三毛生气了,她们的逻辑是,我两双鞋子都在你那里呢,你生个什么气,我才该生气呢?“你伤害了我的骄傲!” 真真是能现场感受到哭笑不得。哈!文字的力量嘛!)
无法改变自己的出生与环境的无奈,不自由的奴隶之身,拥有自由的心,拥有自己的智慧;被本地人杀死亲兄弟与战友的西班牙无名警察,通过三毛的线索,能感受到他身上散发的是对本地人的恨,但是生死攸关的时时刻,因为救地雷下的撒哈拉小孩,也死在撒哈拉沙漠中。
美丽又智慧的女子——沙伊达,三毛的好友,广阔的视野,不同的宗教让这个女子与当地人格格不入,真正的丈夫不能说,最后被冤枉迫害致死的整个过程,都被三毛记录下来,那天哭泣的只有骆驼。
关于三毛
从小不上学,让爸妈各种请私教,不让爹妈省心的崽;拉上行李箱,世界各种到处跑的女孩;一舞让人倾倒,最终认定的他是爱了她多年的荷西;想去的地方,想做的事情,谁也阻止不了的她;被半路打劫,差点劫色,用自己的车技与机智躲开匪徒,流沙中救下荷西的她;只有一草席的小破楼,被整理成沙漠中最美房间,热爱艺术的她;久病成医,治疗当地妇女的巫医,拿着指甲油敢给别人补牙洞的她;荷西的领导想吃脆笋,吵了一盘黄瓜机智换脆笋的她。。。
哈哈哈,有灵气,活出自己,洒脱,有爱勇敢,感受生命,遍地是朋友,觉得三毛,活出了自己想要的世界。
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什么滋味,才不枉来走这么一遭!——三毛
好在,别人如分析我,与我本身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三毛
-The End-
(题外话:坐在钟书阁写在读后感的熊三,哪怕又单身了,失去的另一个人带来的甜,但是看着周围的书环绕着,没有读,但是感受着他们似乎忍不住想和你说话的感觉,真的很好,还有很多世界和故事等着去探险,听着键盘的声音啪嗒啪嗒的响着,这个过程真的感觉很不错,chu wa~ 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