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The Catcher in the Rye)是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创作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51年。塞林格将故事的起止局限于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从离开学校到纽约游荡的三天时间内,并借鉴了意识流天马行空的写作方法,充分探索了一个十几岁少年的内心世界。
愤怒与焦虑是此书的两大主题,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广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
该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十六岁,但比常人高一头,整日穿着风衣,戴着猎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曾是学校击剑队队长,三次被学校开除。
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五门功课中四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害怕受到父母的斥责。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十五块钱到第二天,五块钱一次)。 他一看到妓女又紧张害怕,给了妓女五块钱打发她走了,可妓女要十块钱。后来妓女找毛里斯来找事,毛里斯把霍尔顿打了一顿,拿走了他们要的另外五块钱。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和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苾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苾,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装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苾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菲苾骑上旋转木马,高兴起来。这时下起了大雨,霍尔顿淋着雨坐在长椅上,看菲苾一圈圈转个不停,心里快乐极了,险些大叫大嚷起来,霍尔顿决定不出走了。
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场大病,又被送到一家疗养院里。出院后将被送到哪所学校,是不是想好好用功学习?霍尔顿对这一切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这部小说的背景是二战后的美国,当时战争刚刚结束,人们的思想还处在混沌之中。所以小说的主人公对什么都看不惯,对什么都充满了抱怨,几乎每说一句话都是脏话开头。也许在当时的美国社会里,大多数青少年都处于迷茫烦躁之中,所以小说主人公的境遇引起了他们的共鸣。
但是在读的过程中,我发现本书一点吸引力都没有,自己很难一口气的读下去,总是读读停停,直到又一本新书摆在面前等待着去阅读时,我才一鼓作气把它读完。我不喜欢主人公那絮絮叨叨的说话风格,也不喜欢那充斥文中的脏话,更不喜欢主人公小小年纪就喝酒打架召妓。
小说的题目是《麦田里的守望者》,我在读的时候就总在找跟麦田相关的字眼,结果在文章快要结束的时候才发现,极度苦闷的主人公向妹妹诉说了自己的理想。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由主人公的理想点题,读到此也可以看出他之前的酗酒召妓打架只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内心苦闷的表象,实际上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从他的理想中我们也看到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