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接受律师法律服务的组织和个人越来越多。有不少人发出这样的感慨:“律师服务收费太高了。”
而另一方面,律师们却一直在抱怨,司法机关和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律师协会制定的收费标准太低了,低到稍不注意就不能维持律师的工作成本。
到底律师收费高不高?为什么人们会认为律师收费高?本文就律师诉讼服务收费谈一谈这个问题,以期探讨律师业务的规律和特点,促进客户对律师业务的了解,促进律师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各方面工作提高客户体验。
一、律师服务具有被动性,收费的前置性,导致客户在感觉上好像收费也成了损失的一部分。
人们往往是在产生了纠纷之后才去找律师。律师处理的事务大多都是“危机型事务”,充当的是救火的“消防员”角色。本来客户就有了很大损失或者即将出现损失,请律师的目的就是为了挽回经济损失。但是,在聘请律师时,往往刚一开始就要付出一笔律师服务费,这无疑给客户冒火的心理上又添了一把火。律师的服务起到的应该是“雪中送炭”的作用,但是在这种作用还没发挥出来的时候,律师收费却先扮演了“雪上加霜”的角色。即使平时并不感觉高的费用,这时也显得难以让人接受了。一方面,在损失之后又付出律师费,另一方面,在掏钱的同时,说不定还一直在怀疑律师服务的效果:我又交了这么多律师费,但是我的官司能赢的了吗,律师能尽最大努力为我工作吗?律师的工作能起到起死回生的效果吗?难怪客户往外掏钱时,往往充满了弱者的感觉。
二、律师服务效果的缓进性和服务成果的不确定性
律师服务不同于设计师、会计师的工作。设计师、会计师的成果是清晰可见的,要么是一套图纸,要么是一份评估或审计报告,即使客户不懂设计,不懂审计、评估,他也知道设计、审计评估是没有不行的。因为申请规划需要图纸,申请施工许可需要图纸,具体建设更需要图纸,没有图纸就没有建设项目的一切。同样,没有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核,合资项目没法谈判、没有审计,股东大会没法召开,更没法上市。所以,人们在接受设计、审计服务时,对该项服务的结果有一个既定的预期,我给你钱,你交给我报告,让人有一种你卖我买的感觉。感觉到服务有所值的感觉会比较强烈一些。
而律师的服务就不同了。客户在请律师时,搞不清楚请律师提供服务最终能否达到目的。而这也恰恰是律师无法给客户保证的。诉讼案件本身就充满了变数。一个争议发展成纠纷,再发展成案件,当事人之间的主张和要求变得针锋相对,一切对自己不利的因素双方都在刻意回避,而对自己有利的因素都在尽可能的放大。律师接触案件时,事情往往是到了客户自己无法处理的地步了。律师一开始的工作可能就是为客户还原真相,尽管有些是客户不愿承认的。有的案件,律师为客户理清了头绪,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而有的案件,在律师搞清所有的来龙去脉之后,得出的结论可能对客户并不有利。由于种种原因的影响,案件的结果也变得越来越难以预料,有的案件甚至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每一次的结果可能都不一样,有时甚至截然相反。
三、律师服务收费的不确定性和可变性,也是客户感到律师服务收费高的原因之一。
在时下的法律服务市场中,存在不同的服务主体、既有律师,又有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退休法官,不同的服务主体有着不同的服务机构,甚至有的没有服务机构。他们分别有着不同的运营成本,不同的税负标准,不同的管理机构,不同的服务水准。同一个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员还有水平、经验、阅历等等方面的差别,所以在收费上也存在着千差万别。
同一个法律服务项目,不同的人收取不同的费用。有的业务,按照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应该收费50000元,这个律师事务所可能会收费30000元,另一个律师事务所可能会收费10000元;这个律师可能会收费50000元,另一个律师可能会收费5000元。非律师们收费就更低了,但是所有的法律服务人员都自称“律师”。这样,收费有天壤之别。凡是稍微接触过律师的难免不说律师收费高。
四、律师服务实际上的高成本与表面上的低产出,也是人们认为律师服务收费高的重要原因。
很多诉讼业务,我们在谈收费的时候,很多客户会说,你们律师不就去出个庭吗,少收点交通费不就好了?
他哪里知道,我们一个案件仅仅是去法院这一个环节,按照代理原告来看,要经过如下的程序。要去立案,要去拿传票,要去阅卷、要去开庭、要去送代理词,要去拿裁判文书,要拿对方的上诉状,要去送答辩状,要开生效证明,甚至还要带法官去送达,等等,等等。这中间如果再有鉴定环节,还需要有送或者拿鉴定申请,鉴定机构选择,检才对比样本选取与递送,报告选取,对报告的异议或者认可材料,重新鉴定申请的递交或者取回……
这些事情如果是客户来律师事务所,所有文书的盖章和传递还好说,如果客户再要求律师去客户处办理手续,传递材料,还要与与以上工作相对应,一遍遍往客户处跑。
再看律师准备法律文书,仍然以原告为例。要起草诉状,整理证据准备证据目录,起草诉讼保全申请书,庭审提纲,代理词,必要时要写案例引证报告,执行申请书……
那么客户看到的是什么呢?几张纸的判决书而已!有时候还是败诉的判决书!
为了更好地体现律师的价值,最大程度地提高客户的体验,一直以来,我们今海瑞律师事务所都把把诉讼业务的“有形化”建设,作为客户体验的一个重要项目来推进。
我们的想法是,律师的法律服务是无形的,但是律师的服务成本是巨大的。如何解决这种矛盾,那就是把“无形的服务有形化”,让我们做的工作,除了其他方式的感知之外,将其体现为文字资料,使其可视化,规范化。具体做法有:
一是记录我们做的每一个行动与步骤,并统计相应时间。并将记录与律师的工作量考核挂钩。我们提出的口号是,“有工作有记录,无记录无工作”,就是只要开始工作就要开始记录,如果没有记录,视为没有工作,律师本人的工作量计算,绩效工资、奖金等,都会受到影响。
二是将我们起草的法律文书、代理思路、研讨过程及结论,包括会见会谈的各种笔录,进行的法律法规检索,案例检索,等等所有材料,一一记录归档。
三是最终形成资料汇编,分门别类,连同诉讼卷宗,顾问单位卷宗等,装订成册。
四是复制一份,交给客户,既让客户充分感知律师的工作和工作量,也可以让客户充分回味检验论证律师工作的正误得失,还可以让客户作为自己的档案资料予以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