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敢撞我”
今天早晨骑车出门,走在小巷子里。前边有一男人缓步走在巷子中间。我从他左边或右边超越空间都有点促狭。我很本能地按了一下喇叭,那个人依旧我行我素,继续走在路中间,丝毫没有一点往旁边让的意思。喇叭一直按,人就是不让。明明自己靠边走就能让一条路都很畅通,但他不管这个。如果你指责他,他会说;“这么大的路你不能走吗?!”他丝毫也不认为自己的行为给别人走路制造了麻烦。
昨天晚上下班,在十字路口,看到红灯已经亮了好几秒了,该通行的车已经启动了,有一个年轻的妈妈,骑着电动车,带着小孩,还是逆行,还要闯红灯,而且不是试探着的,而是很坚决的前进。汽车刹住了,她旁若无人的继续闯了过去,丝毫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更意识不到自己面临的危险,更要紧的是带着孩子呀!如果你好心提醒她太危险了,她会理直气壮地说:“危险什么?他不敢撞我!”
这样的行为有人认为是英雄行为:别人都得绕着自己走,别人都得给自己让路,自己多厉害呀。但从深层次看这是愚昧无知的表现。从切身利益来说,遵守交通规则是能够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的,自己不小心,想着别人会小心,万一别人也不小心呢?人们往往在出了事以后才知道后悔,没出事只会觉得:没事,我没给他让路他也不敢把我怎么样;我闯了红灯我自己不是一点事没有吗?这实际上是一种自私而侥幸的心理。中国法律是同情弱者,但平安幸福不是比什么都好吗?
遵守交通规则既是法律的规定,更是体现了一个人的公德心。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想着:挡别人的路挡了就挡了,你能不能过去跟我有什么关系?那我们的交通状况得乱成什么样子!我回家的路本来也不宽,已经是两边都停了车了,还有车停在路中间,司机很悠然的玩着手机,看着一条路被堵得水泄不通而无动于衷。怎么说他呢?自己方便了,更多的人不方便了,那这算不算缺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