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经常用到“凝视”这个词语,但很少有人真正理解其含义。在拉康看来,眼睛是一种欲望器官,当我们提到“凝视”这个词语时,联想到的不只是“观看”这一行为,更重要的是附着在这个行为之上的欲望与想象。凝视令我们逃离象征秩序进入想像情境,幻想涉及的不是满足的需要,而是没有完成的那部分。换句话说,当幻想完成的那一瞬间,这个词语本身的含义将瞬间分崩离析。
回到《激情》这篇小说。年老的格雷斯故地重游,驾车回到四十年前自己未婚夫的故居。故事的主人公并没有告诉我们其此次远征的目的,而是笔锋一转,慢条斯理的为我们一一介绍起未婚夫的家庭成员,他们的相貌,爱好,甚至准公公腰间的赘肉——在故事的开头,我们陷入一位老太太絮叨而无害的回忆中。松散的结构,寻常的故事,面带微笑的人物,我们与故事中人物的距离,好像在无意识间被门罗渐渐拉近了。
格雷斯与莫里的相识恋爱颇具浪漫主义色彩:出身卑微的格雷斯在小旅馆打工期间,邂逅了家境良好的莫里,两人的关系逐步发展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作为读者,我们当然会祝福这对新人。但这时,一些不和谐音符从句中传出——格雷斯早年丧母,父亲远走,从小寄人篱下的童年造成了她极强的自尊心。中学结束时,以不错的成绩完成义务教育后的格雷斯再次回到学校,只为了“想把义务教育能免费提供的东西全部学到手。”这是格雷斯人生中的第一次对抗,对抗的对象,就是我们开头提到的那个词语“凝视。”
她无法解释,自己也不太明白,她所感觉到的并不完全是妒忌,而是一种愤怒。并非因为她不能那样散漫地花钱购物,那样穿衣打扮。而是因为人们都认为女孩子就应该这样。那就是男人——一般人,所有的人——认为她们应该是的样子。漂亮、当成宝贝似的供着哄着宠着,自私而又蠢笨。女孩子似乎就应该这样,那才有人为之神魂颠倒。这以后呢,又会当上母亲,一心都扑在孩子们的身上。自私倒不自私了,但还是一样无知。永远都是如此。
她正为此而怒气冲冲,但是身边却坐着一个爱上了她的男孩,因为他相信——顷刻之间就相信——她在思想与心灵上都是既成熟又有自己的独立见解的,而且还把她的贫穷视为一圈有思想性的浪漫光环。
“从凝视出现的那一刻起,主观就尽力使自己适应它,并按照社会规范在反观自己的基础上进行塑形和欲望表现。”一方面,莫里当然是个好小伙,他品德优良,性格和善,哪怕他为自己的爱人戴上光环,但另一方面,“凝视”从始至终就满布在这段浪漫关系的每一个角落。莫里的“凝视”是两人关系开始的原因(莫里初次邀请格雷斯源于他输掉了与朋友的打赌),同时也是格雷斯自我意识崛起的开始。这种认知的差异成为威胁两人关系的第一道障碍。再后来,莫里斯开始试图安排格雷斯的生活,好像格雷斯只是其生活的附属品。我们的主人公好像渐渐被这段关系困住了。
这时,莫里的哥哥尼尔出现了。莫里的妈妈特拉弗斯太太是这么评价自己的大儿子的:
“这,你自己也是能看出来的。他会是一个可爱单纯的丈夫的,像他的父亲一样。他跟他哥哥尼尔不一样。他哥哥尼尔非常聪明。我不是说莫里不聪明,脑子里缺根弦又怎么当得成工程师呢,不过尼尔——他这人深沉。”她因为自己这样说而笑了起来,“深不可测的海底洞穴——我说的是什么呀?很长时间尼尔和我相依为命,再也没有任何人可以指望。因此我觉得他是很了不起的。我不是说他没有幽默感。但是有的时候最嘻嘻哈哈的人反倒很忧郁,是不是这样?你简直弄不懂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不过为自己已经成年的孩子担忧,这又有什么用呢?我是有点为尼尔担心,为莫里只是稍稍担心一点点。”
这是尼尔第一次出现在故事中,最吸引我们的当然是这句精妙的比喻句“深不可测的海底洞穴”,怎么会有母亲这么形容自己的儿子的呢?尼尔带来的神秘同时富有魅力的形象,以一种非常自然而怪异的方式同时进入格雷斯与读者的心中。(一个伟大作家的厉害之处往往正是体现在这些细节所蕴含的巨大信息量上)。
时间来到那年的万圣节,格雷斯来到莫里斯家做客,脚底被贝壳划开,这时,尼尔出现了。他指挥自己的母亲说:“把这些观众弄开去”,展示出其强硬的部分。而当格雷斯与他眼神相交的那一刻,敏锐的读者已经发现,要坏事了。
他的手很稳,一点不像喝醉的样子,他的眼神也一点儿不像。他也不像他跟孩子们说话时想装出的那副快乐叔叔的模样,或是想在格雷斯面前充当的、安慰话说得比唱得都好听的大哥哥的角色。他那苍白的脑门高高的,有一头密密实实的灰黑鬈发,灰色眼睛挺亮,大嘴巴的嘴唇皮薄薄的,一扭曲时,便显出一副挺不耐烦、消化不良或是挺痛苦的模样。
格雷斯答应了尼尔带她去医院打破伤风的要求;打完针后,格雷斯几乎毫不犹豫的再次答应了尼尔带她出去兜风的要求。这时候尼尔问格雷斯:“你现在还不想回去,是吧?”“不想。”格雷斯说,就像是检测视力时回答别人问她前面墙上是什么字似的。这一瞬间,炸弹的引线燃尽,格雷斯在前半部分被门罗精心塑造的人物形象轰然倒塌。
他们去了酒吧,但因为格雷斯未满二十一岁,她连喝可乐的权利都没有。接着她享受到被动的欢愉,她能觉出他的舌头一百次、几百次地在她全身的皮肤上移动,在那里跳着祈求之舞(格雷斯在“凝视”中所“幻想”的欲望在这时以一种实体的方式实现。)。他们前往一个私酒贩子的小屋,尼尔太醉了,以至于开不了车,他把方向盘移交到格雷斯的手中,任由第一次开车的格雷斯主宰他们的命运。
汽车的初次往前一冲让她吓了一跳。她练了练换挡,以为他的授课到此应该告一结束了吧,可是他只是笑笑。他说:“不错,放松些。放松些。继续往前开呀。”她也真的照着做了。他没指斥她操纵得不好,也没怪她光顾转方向盘忘了踩油门,仅仅是说:“继续往前,往前走,别离开路,别让引擎熄火。”
“我什么时候可以停下来呀?”她说。
“还没教你怎么停,你就先别停。”
到达目的地,尼尔睡着了。格雷斯在整篇小说中第一次,逃离来着四面八方的凝视,拥有了只属于自己的独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她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情,那就是:
她原以为那是接触的关系。嘴唇、舌头、皮肤、身体,还有骨骼上的碰撞。是燃烧。是激情。可是对于他们来说却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就她此刻对他的所知,对他所了解的深度而言,那根本就是一场儿戏。
她所见到的是一个终结。就如同她是站在伸向远处——以及更远处的一片深黑死水的边缘似的。冰冷、毫无波澜的水。望着这样冰冷死寂发黑的水,她知道所有的一切也就是这么一回事了。
在文章开头我们提到:幻想涉及的不是满足的需要,而是没有完成的那部分。换句话说,当幻想完成的那一瞬间,这个词语本身的含义将瞬间分崩离析。这段内心独白是全文的高潮,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在这个时刻,格雷斯完成了人物的顿悟,她意识到,自己的这次出逃终究是一场空无,她看到了终结,以及死亡,他所跟随的这个男人已经是一具尸体,在尼尔这个虚无主义者面前,她的自我意识就只是一句空话罢了。在这段内心独白中,格雷斯直面了“凝视”的诱惑,而且她试图将“凝视”给驯服。随后,格雷斯发动汽车,在黑夜中独自驾驶汽车,在这次顿悟中,她人生中第一次获得“驾驶权”,开始试图掌握自己的人生。格雷斯果断拒绝了尼尔的暗示,“激情”结束。格雷斯下车后,醉驾的尼尔开车撞到桥墩上,他的精神连同肉体在这趟追求“激情”的旅途中走向灭亡。
在我看来,《激情》不仅是一部情欲小说,家庭小说,同时也是一部优秀的青春小说。在尼尔车祸身亡的那一瞬间,格雷斯的成人仪式也宣告完成。显然,这个仪式对于格雷斯来说有些过于残忍了,这件事情成为她和未婚夫莫里之间无法跨域的鸿沟,但是,她仍然选择直面自己的内心与酿成大错的欲望,在莫里写信问她“只须告诉我是他让你这样做的。只须说你是不想去的。”
而格雷斯只回了五个字“我自愿去的。”
《激情》收录于爱丽丝.门罗的短篇小说集《逃离》中。在这篇小说中,爱丽丝门罗展现了超高的作者性。这位来着加拿大边陲小镇的91岁老太太,身上绑满了现当代文学的所有武器,最后集成出的却是一把锋利的匕首,刺向自己故事中人物的内心,带领她们完成一次微小而坚决的精神飞跃。而小说结局的这个时刻,是顿悟的结束,也是生活的开始,而作为读者,我们将接过顿悟的接力棒,开启一趟崭新的精神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