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在年纪小的时候看过爱丽丝奶奶的逃离,看到激情的时候真的不甚懂,那种类似于精神出轨的逃离枯燥生活,到底有什么好写出来的,再看这本书才发现,作为拥有平淡生活的平凡女孩格雷斯,遇到能给他冒险感和刺激感的未婚夫哥哥,真的不失为一种激情,即使他们什么出格的事情也没有发生,但他们相互给予的心灵上的感动已经让哥哥可以却之生死了。
《激情》故事主人公格雷斯,3岁时母亲逝世、父亲移居外地并另行建立起了家庭。格雷斯由舅公舅婆抚养带大,格雷斯的舅公以编织藤椅为生,他教会了格雷斯生活的手艺,她几乎在编织同时自学完了义务教育的所有课程。按照他自己说法,学习并不是为了得到什么,只是想多了解一些这个世界的运转规则。
有一年夏天,她在渥太华的一家旅店当夏季女招待,认识了还是客人的莫里,并跟莫里恋爱,也见到了莫里的父母,喜欢上了莫里的母亲特拉弗斯太太。两人到了谈婚论嫁时,一切都那么平淡安稳却也幸福。可是感恩节聚餐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那天格蕾丝脚划伤了,莫里的哥哥尼尔带她去医院打针,随后两人逃离了原本的生活,相互陪伴冒险了一个下午;夜里,尼尔送格雷斯回旅店,回去的路上开车撞到桥墩上自杀了。
莫里问格蕾丝,你说你不是自愿去的,只要你一句话,我们就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可是就算一家子都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格蕾丝哪天下午真真切切的冒险的刺激和自己感受到了的尼尔的感情,是不可能当作什么都没有的,于是他回答“是我自愿要跟去的”,于是他们断了联系。
这让我想到了边城的两位都喜欢翠翠的兄弟,大佬因为要成全弟弟的爱情,独自离开家乡却出了意外,这使得弟弟二佬虽然和翠翠相互喜欢却总有些难以放下的隔阂,于是那个可能明天回来也可能永远不回来的二佬,选择了逃避,不是不爱,是爱到痛了吧。
每个人可能都会遇到平淡的生活,都会有在自己的柴米油盐中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小说虽名叫激情,其文字却不失隐晦与含蓄,比起肉体的激情交融,这种精神上的冒险和刺激更能个给人一种平淡阈值之上的快感,貌似更触碰到了所谓浪漫的爱情,所以难得的西方小说的隐晦之美,让我感受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