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月中山
孟杰与笔友约好的地方是北平路的巷子里,那里有一家新开了三个月左右的奶茶店,店里装潢比较小清新,适合聊天。
天气依旧很好,孟杰搭了辆公交车前往。县里的公交车一元钱可以从起始站坐到再回起始站,来回一个半小时。
其实北平路离她家也不是多么远到非要坐车的距离,大概她今天穿了条牛仔裙的原因,不想打着伞在太阳下晒油。
牛仔裙在行走时并不是很便利,她小心翼翼的跨着步子上了公交车,在北平路下车后慢慢拐进奶茶店。
此时正是上午十一点多,店里只有一两个客人在里面,孟杰走进去点了杯奶茶,刚选好座位,听到店里老板娘对着门外道:“仔仔,你来啦!”
孟杰觉得这个称呼煞是熟悉,遂回头也朝门外看了一眼。
门口逆光处,有白色衬衣的角被风吹起,孟杰眯起眼睛打量,在背光的时候才看清,那人正是她刚才猜测的熟悉的人——蔡承烨。
这世上,大概百分之九十的缘分是命中注定的吧,比如,她和蔡承烨。
她一直觉得自己其实挺悲哀的,活的也不光鲜夺目,以成绩来做对比,她的成绩也不是多么璀璨明艳,而且生活也没有多么眷顾自己。
然而,十二岁的少女,已经渐渐来到青春的开头,以明丽的姿态迎接青春的到来,她或许没有姣好的容颜,可她在内心里,也曾幻想着自己可以站在这个舞台中央,享受世界的瞩目。
她也希望,自己是个可爱讨人喜欢的公主,会在某天,遇见一个白马王子,将她拯救出平淡无波的生活。
或许,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她曾把那个王子,安在面前这个渐渐朝她而来的少年身上。
“你,你怎么在这儿?”
孟杰嘴里还含着珍珠,说话有些口齿不清的道。
“你说呢?”
蔡承烨嘴角露出笑意,这笑意被越放越大,最终露出白白的门牙。
孟杰心里疑惑已解,她已然明白,蔡承烨正是和她以笔名交往差不多一学年的笔友。
天呐,她的内心开始奔涌起来,最终汇成万顷碧波随风荡漾。她居然将自己每天的开心不开心都以笔诉说给笔友,而这个笔友还是蔡承烨,真是不可思议。
不知是不是因为小考结束的原因,孟杰感觉生活从来没有如今天这般惬意自在,所有的压力在这一刻消散的无影无踪。
她希望,自己能如愿考上海中或者龙中。
那一天,他们聊了很多,多到孟杰最后回想起来都忘记他们具体聊天聊了些什么,只知道彼此笑意盈盈,还有店里老板娘,也就是蔡承烨的姑姑对他们的打趣。
好像所有的一切,都回到了几年前的时光里,很多怒骂哭闹,都可以被时间掩埋封尘。
“还记得我之前的约定吗?”
下午快过去了,孟杰准备回家,两人站在北平路口的公交车候车厅下,蔡承烨又问。
这一回,孟杰平静的点点头,她怎么可能忘记呢?她原本以为有那个约定蔡承烨可以一直跟她在一起读书,谁曾想到那只不过是一个承载着她的希望的幌子、小船。
这一回呢?她还是害怕,说不清楚到底是什么缘故吧。她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我之前说过的,我希望我们以后都可以在一个学校读书,读初中、高中、大学,然后以后还要做一辈子很好很好的朋友……”
孟杰微笑,她想点头,可却不知道到底该如何回答蔡承烨才好,鼻子在那一瞬间发酸,她吸了口气,深深又轻轻吐出。
“拉钩!”
“好!”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变了是小狗。”
“……”
后来孟杰每回想起这一天的场景,如在梦中,从此,她不敢轻易做出承诺,不敢再用此动作来示承诺的真诚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