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无意去看这部电影,在网上刷到了“罗翔”老师的推荐,才起了去看它的想法。“罗翔”老师是我仰慕的人,他睿智、风趣、清醒,每当我被人夸奖的飘飘然时,都会看他的视频让自己冷静下来,从内心审视自己,让自己保持平和的心态,客观的看待自己已有的成绩。
这部电影的负面评价很多:家长里短太多了;无关的内容插入的太无聊了;马丽和雷佳音吵架的戏份太重了……我却不是这样看的,在这部电影中,如果只是陈述影片中的两个案件,有多少人会去看呢?如果电影是教条化的讲述法律条文,有多少人愿意买票呢?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郭德纲”曾经演出的相声剧?那样用心排练的节目,结局却是无法言说。这部电影如果按照那样的拍摄手法进行,或许结局与相声剧一样会成为无法言说的遗憾。
在观看影片的过程中,人会不断地问自己:“这样做才是成熟吗?”“这样选择才是对的吗?”“如果当时我在场,我会怎样做呢?”相信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自己的答案,而且这个答案非常符合现实社会。可是,当孩子坐在车里问雷佳音:“爸,我就制止了一个霸凌,怎么就成这样了?那我以后看到同学被欺负,是不是就不管了?既然你们说我没有错,那是谁错了呢?”我们要如何回应孩子?既然挺身而出没有错,那错的是谁呢
影片的最后用很长的片段告诉了我们答案:
雷佳音在听证会上说:“我的当事人有未成年人,她们会长大,会步入社会,那我们有没有想过,我们究竟是把怎样的一个世界交到了他们手里
一个母亲为什么会扔下她狱中的丈夫和5岁的残疾女儿去跳楼?为什么?因为她绝望,她对法律的绝望、对公平的绝望、对我们的绝望!如果我们不能给她带来希望,那我们有什么资格穿这身衣裳?
你们有没有想过: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一个人的人生!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难道不是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吗?都说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流,一次错误的裁决污染的是整个水源。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义?我相信在座的各位打心里都很同情王永强这一家的遭遇,那我们就把这个同情埋在心里边吗?
我知道改变一些事情很困难,追求公平正义要付出代价,但这个代价谁来承担?老百姓吗!难道让他们用自己的命运,用整个家庭的命运,甚至是几代人的命运去承担这个公平正义的代价吗?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而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付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曾有人这样说过:法律、历史、科学都是非常严肃和专业的知识,它们的受众群体注定是小众的,如果从事传媒的人,有能力把它们变成有趣味的、有益于传播的形式,那他就是值得赞扬的人,因为他让更多的人了解它们、使用它们,这才是文化可以传承不断地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