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丈夫搬到美国的发小四年没见了,平时的互动最多就是朋友圈点点赞,偶尔视频聊一下近况。之前计划了好久说要过去看看,计划不如变化,30岁之前还是没能如愿去万恶的美帝。
五月,趁着去北京出差之际办了美国的十年签,居然面签一次通过。之前还担心特朗普政府会废掉这一大好福利,没想到还是我大天朝威武,如今谁阻挡国人买买买,那就是傻傻傻。额,扯远了。。。。。。
六月,看了一下行程,不算忙,索性买了机票,大连-首尔-亚特兰大,总共要飞15个小时,顿时想起几年前飞蒙特利尔倒时差的万般艰辛,再看下地图,丫怎么不住西海岸呐,少飞四五个小时呢。
话说上飞机之前,美帝刚通过了新的安检法,他们列的单子上那几个穆斯林国家入境的都不让带电脑上飞机,只能托运。还好亚洲国家入境没有这一要求,不惹事勤奋的民族优势终于凸显。去之前听说美国海关如何如何苛刻,个人感觉亚特兰大海关工作人员还挺和善的,比起法国海关那群白痴加脑残好多了好么。
美国历史很短,文化还是有的,而且多元,但没有欧洲古国的人文景观那么多,我最感兴趣的除了几个博物馆,还有普通老百姓的生活点滴。
刚下飞机,就闻到空气中潮湿的味道,很像小时候武汉农村的夏天,空气干净,但是天气闷热,潮湿,本地人戏谑:Hotalanta (火特兰大)。
发小派她老公来接我,从机场到她家差不多就半个小时车程,发小老公边开车边给我介绍,亚特兰大城市布局像一个方向盘的形状,就规模和其他指标而言可能相当于国内所说的二线城市吧。另外,南方城市据说民风淳朴,比较热情。
发小一家三口住在介于市中心和郊区连栋的小洋楼,英文叫townhouse.
好处是适合人少的家庭组合,离市中心近,购物吃饭比较方便,发小也解释到,另外一个优点是,像她和她老公这种不太会打理草坪,不喜欢种花种草的类型,住在townhouse的小区会有专人定期除草,省掉了很多麻烦。
幸福的吃完晚饭,叙完旧以后我也开始规划接下来的行程了。作为科班出身的英美文学专业以及《飘》(Gone With The Wind) 的粉丝,第一站当然选择参观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故居(Margaret Mitchell House)。这栋三层的小洋楼的底楼曾是玛格丽特·米切尔与丈夫居住过的地方,小说的大部分也是在这里完成的。
以前读小说,看电影,很少去想象作者的样子,没想到竟也是一名美女作家,从照片上看,面目清秀,穿着大方得体,身材姣好,郝思嘉身上多多少少都有她自己的影子。故居不大,陈设也非常简单,十分符合我心里对热爱文字,喜好爬格子同仁的期望。另外,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我总认为和我一样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的人,写作的凌乱桌子就是灵感的源泉。
莫名的很感动,案头的打字机,简单但不简陋的陈设。物质太丰盈对创作不见得是一件好事。曾几何时,一个本子,一只笔,一杯速溶咖啡,一只烟,一写一夜,写完了撕,撕完了再写。
惊喜的发现电影在中国民国时期的宣传海报,穿越到大上海,知识分子们翻译着,谈论着这部著作。
总之,心愿已了。
十几年后再看作品,原著其实从语言或者描写的手法,技术性或许根本与大师级的作家不能相提并论,但题材和历史背景赋予了他更多的意义。
还有人和我一样吗?当年被吸引的,其实是那一个字——飘。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