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说夜里总是萧瑟的,在荒凉的街道旁边,总会有人喊着‘热乎的地瓜便宜卖咯’,但这个周末,却悄无声息了,只是巷子,依旧荒凉。”
听大人们说,那个地方是魔鬼的栖息沼泽......
“我妈告诉过我,出太阳下雨是很少见的现象,下雨天总是湿漉,阴冷的,但有了太阳就有了在凄凉中的温暖,而且下太阳雨的地方,肯定是妮妮出现的地方。”
妮籽总是脸上挂着笑容,飘扬的长发估计就是大众眼中的“走路带风”的标志了,她自信、从容,新时代就职女性该有的优秀形象,她都统统拥有。因为怕同事把自己叫做“妮仔”,所以介绍自己为“妮妮”,叠字通常附带着可爱的属性,加以她不瓜子却恰到好处的萌脸,第一天上班,过得很轻松愉快。
“妮妮是我见过最讨人喜欢的女孩儿,她就像一抹春风,给世间万象一个‘重生’的信号,虽然我活在公司最底层,但妮妮不歧视我,会给我买吃的,每次望见她的笑,我也跟着一起‘重生’了。”
妮籽在公司工作很认真也很上进,职位在短时间内有了很大的提升,但相应地她的工作量也跟着翻番,她开始把文件在公司和家来回运输,以便工作能按时完成。就像堆砌的积木一样,垒高的文件已经阻碍了妮籽的视线。“嘭!”,文件散落一地。
“对不起,对不起......”
“没关系......”妮籽一只手撑着坐摔倒在地上的自己,一只手摸着被文件碰到的额头。
“你没受伤吧?我......我带你去医院吧!”
“皮没破,不要紧的......小偷!”
趁两人说话间隙,一个路人把妮籽的电脑包偷走了,电脑是大学用了四年的老电脑,但里面的公司文件丢了麻烦就大了。
“你不用怕,我会拿回来的!”憨叔边追小偷边对妮籽说。
妮籽在地上把文件小心翼翼地捡起来,不一会儿,憨叔就把包抢回来了,从布满青筋的粗壮手臂看来,估计他刚把小偷狠揍了一顿,当然,全公司都知道,壮实的憨叔,手臂上都是青筋和肌肉,上面的猜测只是因为憨叔右手拎着鼻青脸肿的小偷罢了。
因为赶上班时间,妮籽谢过憨叔后就急忙跑去上班了。
憨叔农村出身,没正规接受过教育。虽然人高马大,但是看起来傻傻的,他自卑,没自信,也不知道怎么跟人相处,在农村时,大家都叫他“憨仔”,他不介意这个称号,而且和大伙儿相处得也很开心,所以在公司,他让大伙儿叫他“憨叔”,他想这样或许就能找到几个能聊上天的朋友。但是都市的人情冷漠很快让他彻底破灭了这个想法。所以他还有一个副职,下班后在公司旁边那条没有路灯的小巷里卖红薯,路过来买红薯的人,有时会和他寒暄几句,也算是冷冬中的一根稍纵即逝的火柴,聊以自慰吧......
其实憨叔只比妮籽大两岁,只是成长经历在脸上多划了写痕迹。
年轻人的心是最容易悸动的。下班后,妮籽为了答谢憨叔,在公司餐厅买了半打蛋挞和蓝莓汁,送给在安保室值班的憨叔。这是憨叔这辈子第一次收到女生送的礼物,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心跳速度就加快了。
“那你为什么要杀人分尸!”在审讯室,警察的质问打破了宁静。
憨叔的眼睛开始睁开,睁得很大,瞳孔却变得很小。他用粗壮的双手拍打桌子站了起来。
“他们都是该死的!妮妮不能喜欢他们,不能......”
都说魔鬼的眼睛里没有愤怒,甚至没有恐怖,只有执着。
警察打开了憨叔的门,一股恶臭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很难相信这是人生活的地方,墙面有很多沾了血的手印,还有墙灰被手刮掉的痕迹。凶手对受害者和施虐的剪影,在这间脏乱的房间里一览无遗。在厕所内有两具无头尸体,其实,与其说是分尸,准确来讲,是杀人砍头案。根据颈部伤痕看来,行凶工具应该是斧头。
“队长,头在这边。”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供奉神明的香台上挂着两个发紫的人头,看来已经在这里被挂了很多天,他们的眼睛睁大,眼里布满血丝,被掐死窒息最明显的特征。他们俩一个是年轻小伙,一个是中年老头,头下方是一圈已经凝固的血,头颅剩余颈部已经不滴血了。小蛆虫倒是比愚昧的人类要淡定得多,时不时在脸上的肉里钻一个小洞,探出头来,向所谓神仙伸舌头挑衅。
“为什么要杀他们?”
“因为他们是人渣,像阿豪,自己有女朋友,还上班时间跟妮妮示爱,妮妮都拒绝他了,还死缠烂打;还有那个宋老板,自己有家室,孩子都三岁了,还依靠上司下属关系对妮妮进行非礼,让妮妮每天上班都不顺心。这种人渣就该死!”
很快,这件事因为上了新闻报纸,妮籽成为公司上下茶余饭后的谈资,大家言论的风向也从一开始的同情到后来给妮籽冠上了“小三”、“狐狸精”、“勾引有妇之夫的贱人”诸如此类的坏名声。网络上关于这起事件也炸开了锅,众说纷纭,也有部分网民开始人肉妮籽的背景,发现了这是妮籽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而且在短时间内就升职了的这件事,在一部分人的推波助澜下,网络讨论的风向也将妮籽变成了一个“靠肉体上位”、“不知廉耻”的贱女人。每天的上下班,妮籽都会被媒体记者包围,还有人自以为“伸张正义”,给妮籽扔臭鸡蛋,到她家泼红油漆。终于,妮籽忍受不住压力,上吊自杀了,一样的睁大眼睛,眼里布满血丝。
在监狱看报纸得知妮籽遭到这样的欺凌而自杀,憨叔在当晚洗澡的时候硬生生用头撞墙而死。
似乎没有人记得,妮籽是这两起命案的唯一受害者。
四条生命的消失,原来只需要一周,就能被大家遗忘。
就像这次命案和自杀没发生过一样,公司照常运行,大家生活继续。
只是大家不会再提起这个话题,不会再有人在巷子里卖红薯。
“人们说夜里总是萧瑟的,在荒凉的街道旁边,总会有人喊着‘热乎的地瓜便宜卖咯’,但这个周末,却悄无声息了,只是巷子,依旧荒凉。”
“终于写完了,妮籽,你觉得这次这篇小说能成功吗?我是不是可以出名了?”
“妮籽啊,你是不是认为没有分尸的场面不够刺激?但是我怕写的太详细会被文化部列为18岁以上刊物,甚至被禁止出售,这样卖的就少了,我会少赚很多钱的,毕竟这是个神奇的国家,我们身为屁民,就只能听令。”
“妮籽啊,你以前嫌我没出息,嫌我穷,还背着我和阿豪,宋老板他们两个上床,但是我会原谅你的,因为现在没有人能阻碍我和你在一起了,我也会因为这篇小说出名赚大钱的,妮籽,我爱你。”
说完,他盖上了初稿,走向了轮椅上的那具穿着婚纱,紧闭双眼的尸体,用力抱住,深深拥吻。
手腕上流出深红色的血,就像电影的结尾,两个人的爱情定格在了这个瞬间。
初稿封面写着《作文》,韩树著。
我爸是“文墨沁香出版社”的总出版人,一天,一个年轻小伙子到他公司毛遂自荐他的一篇短篇小说,我爸看完很激动,回家吃饭的时候嘴里也一直叨咕着说“遇到良才了”。我说我想看一下的时候,我爸说我年纪太小了不能看,但给我哥看说让他学习一下。
夜里我问睡在我上铺的哥哥他的观后感,我哥说了文章当中令他记忆最深刻的片段。
“人们说夜里总是萧瑟的,在荒凉的街道旁边,总会有人喊着‘热乎的地瓜便宜卖咯’,但这个周末,却悄无声息了,只是巷子,依旧荒凉。”
听看过书的大人们说,那个地方是魔鬼的栖息沼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