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坟”字,估计你已经一身冷汗。我是个浪荡的人,爱好是在诸多的坟地里溜达,你说的没错,我和正常人不同。如果说,喜欢在坟地里走是因为我与生俱来的害羞,你相信吗。信与不信也没关系,我该走的路依然要走。黄土高原上有太多荒芜的土地,厚重的黄土底下都是尸体,在他们的身上行走,我最开心。今天又百无聊赖,背上水,扛着干粮,拿起竹竿,开启我的走坟之旅。
走坟,其实很简单,便是到少有人烟的坟地里慢慢的走:体味荒凉,感受生命。
武陵源是我去的最多的地方,这充满传奇的名字和很多的历史连接,踏出每次脚步,脚底可能就踩着王侯将相。每想到此,心里便莫名的兴奋。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不管你们有没有种,现在是在我的脚底下。走坟,自然是要靠脚走的,收拾妥当后便迈开脚步,我的小屋就在塬底下。走出百米,突然感觉一种失落,我的老狗已死,哪里还会跟我出来。算了,不想它,自个儿走更加逍遥。今天要去的坟场是一个叫平陵的地方。平陵估计没几个人知道,正因为无人问津,才能独享这蛮荒之地。我出门的时候便看见那个坟头,黄土高原的千沟万壑虽然不像大山名川一样可望不可及,但要迈过它们也不是容易的事。四个小时我才来到平陵的脚下。黄土埋的名人太多,虽然贵为皇帝,还是只能以这样残破的样子出现在我的面前。如果他立在我的面前,不知道脸上会不会有羞愧。偌大的平陵只有两块碑,一块是清朝的某一个知府立的平陵的碑,隶书写的也算工种,外加年月日也就没有什么了。另一块更加寒酸,连块石头都不算,水泥预制板上面写着“平陵,陕西省二级文物保护单位,某年某月”。这皇帝,在地下会不会被气醒。我坐在一块石台子上,拿出水壶补充一些水分,终究是上了年纪。休息一下再往上走吧,我只是喝水,因为这没有风景。
稍作休整,我开始往上走。鲁迅说的对,世上本没有路,走的多了就有了,我现在走的就是别人的脚印子。我特不喜欢,无奈边上太多酸枣刺扎人,只能委屈自己的性子了。这无人问津的平陵高度还是有的,百十米高的大土堆,呈金字塔型,虽然几千年的风雨侵蚀,竟然没有水土流失,当时的工艺还是可见一斑的。即使走着别人的路,腿上还是被刺扎了几下,我咒骂这该死的玩意,真想放把火烧了他们。时间不大到了坟顶,坟顶不是尖的,有一个平台,中间有一个凹坑,不知道是原来的设计还是沉积作用,黄土高原上不可能那样,所以不要想坑里面会不会有水,有鱼就更不可能了。四周的视野还是好的,某些年立在这儿还可以看到围绕的另外二十六座坟,这坟底还有三进三出的院子,但早已经无影无踪,依然是索然无味。这儿我来了无数次,跟媳妇第一次接吻就是在这坟顶上,现在我也感觉自己的做法很酷。但,这儿不是我的目的地。
我走过平台,来到大坟堆的背面,一大片更加荒芜的所在才是我今天的目的地。
皇帝的陵寝都没有随便选的,不说是龙脉,也算是风水宝地。于是几千年来,这皇帝陵的背面便成了平头百姓们的坟场,谁不想离皇帝近一些呢,即使死了。我站在平台之上,看着陵下这几千年的芸芸众生,真想唱起那首歌“我欲成仙,快乐无边……”我拖着竹竿,向下划去,这坡太陡了,酸枣刺又扎到我了。远看这偌大的坟场是荒芜一片,走近他们却不尽然,至少这些矮坟的碑显得清晰一些,周围还能找寻被祭拜的痕迹。看及此,我又感受到了身后这个皇帝脸上的羞涩。读每一块碑上的文字才是我的最爱。坟太多,我还未读完,死后三年立碑,这没来的一段时间,又多了新的石块。
我是个不一样的人,对细节更加苛刻,会看遍碑上的每一个字。太多的人都是普通人,碑上留下的只是一个名字。如果能读到有碑文的逝者,我会开心无比,便会去了解他的生平事迹。想象着他会有什么样的生活,他的生活中会有怎样的故事,故事里他的心路历程又是如何,他弥留之际会有那些遗憾和那些满足,能有碑文的逝者是因为他一生显赫还是因为后世有了能人。没有碑文的人,只能从他们的名字和他们孩子的名字里体会他们的生活。名字里有儒雅的公子,有文静的小姐,有粗陋的农夫,更多的是贩夫走卒。只有一个石块的的碑才让我动容,看着上面歪歪扭扭的字总会让我热泪盈眶。在荒草里面哭成一个泪人,也算是只有我能做出的奇葩之事。
走坟是一个很累人的事情,无法预见你可能遇到的故事。并没有太久,我感受到了乏力,取出干粮,向周边作了一个团揖,在一块土疙瘩上吃起来,干粮芳香四溢。不知道我吃的时候,是否周边有一帮津津有味的人看着,或对我的吃相指指点点,或对我的干粮饶有兴趣,我对着他们笑,能感受他们的欢乐。我的胃口很小,吃点后便又感受到了力量,继续我的走坟。
黄土高原上的黄昏有不一样的美丽,晚霞映照着黄土,黄土衬托着晚霞,浑然一体的感觉,我喜欢这样的风景。暂时停止看碑文,欣赏这晚霞也别有风味。眼前晃动的几只蚊虫辉映着自然的风光。如果给我一支笔,沾满这彩霞为那些没有碑文的逝者写上碑文多好,我为自己的想法欢笑。荒草中,一个人笑的花枝乱颤,也算是只有我能做出的奇葩之事。我的好心情是否也会给这周遭的逝者一些调剂,那苦闷早逝的皇帝是否也可以得到一些慰藉。这是我应该做的,不需要他们的回报,我自顾着我的大度。如果我的狗在,这个时候他该提醒我回家了。晚霞还未散去,多看两块也不妨,少有人来的地方,就多享受一会清静。
幼时,这样的时候最喜欢把遍地的荒草点燃,用火光为自己壮胆,只是每次有火之后,会把周遭照的更黑。光明里看不见黑暗里面的东西,而在黑暗里却可以看见更多,便不会在黑夜里点火。我还是调皮的,心里想到火,目光便开始寻找引火之物,在不远处的剁着的玉米杆是最好的引火之物。调皮心把我带到玉米杆跟前。透着最后的一点天光,赫然发现一个白色的蛇皮口袋掖在柴火垛里,我随手拉了出来,竟然沉甸甸的,我放下竹竿,拽着一角倒出来。一个早夭的婴孩赫然出现在我的面前,一群麻雀不知为何扑棱棱从我的头上飞过,这突然出现的故事,让我感受到背后的凉风。这婴孩面沉如水,让我的悲悯之心油然而生。我匍身下去,就在这柴垛跟前用手刨了一个土穴,来人世一遭,怎忍他如此奚落。掩埋之后,倍感失落,更失落的该是这婴孩的父母吧。我真想把刚才的晚霞拽回来,用五颜六色给他赋一片碑文,带他人世游历一番。
天黑了,竹竿和手电筒伴我回家,在我身边的应该还有很多人,我敬重的无数逝者们正和我谈笑风生。那些有名字或无名的先辈组成了过去的喧嚣,我们走着的世界是一种精神的延续,所以,高原上的黄土会越积越厚。
我空的时候,再来。